[发明专利]电动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11307060.7 | 申请日: | 2019-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2938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8 |
发明(设计)人: | 大下悟;江部清;市川洋光;及川真爱;清水孝吉;兴津信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L5/24 | 分类号: | A47L5/24;A47L9/02;A47L9/10;A47L9/3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徐殿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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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吸尘器 | ||
提供一种能够抑制集尘部(10)内的尘埃向外部的飞散的电动吸尘器(1)。电动吸尘器(1)具备吸尘器主体(3)、电动鼓风机、以及集尘部(10)。电动鼓风机设于吸尘器主体(3)。集尘部(10)能够装卸地设于吸尘器主体(3)。集尘部(10)将通过电动鼓风机的动作吸入的尘埃集聚。根据欲将集尘部(10)从吸尘器主体(3)卸下这一情况来限制电动鼓风机的动作。
本申请以日本专利申请2018-236487(申请日:12/18/2018)为基础,并从该申请享受优先的利益。本申请通过参照该申请,而包含该申请的全部内容。
技术领域
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涉及具备能够相对于主体装卸的集尘部的电动吸尘器。
背景技术
吸引型的电动吸尘器利用成为吸引源的电动鼓风机的动作产生的负压,将尘埃与空气一起吸入,并将尘埃从空气中分离而集聚在集尘部。集尘部通常为能够从吸尘器主体卸下的集尘部,以便能够容易地废弃所集聚的尘埃。为此,已知有如下技术:检测集尘部是否安装于吸尘器主体,在集尘部未安装于吸尘器主体的情况下不使电动鼓风机起动,以使在卸下了集尘部的状态下不会向电动鼓风机吸入尘埃。
发明内容
近年来,由于集尘部从吸尘器主体的卸下的容易化等电动吸尘器的方式的变化,仅仅是在未安装集尘部的情况下不使电动鼓风机起动这一现有技术可能并不充分。例如,为了使集尘部内的尘埃不向外部飞散,要求电动鼓风机不会因为欲卸下集尘部时的运转开关的误操作而起动。
本发明要解决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抑制集尘部内的尘埃向外部的飞散的电动吸尘器。
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具备主体、电动鼓风机、以及集尘部。电动鼓风机设于主体。集尘部能够装卸地设于主体。集尘部将通过电动鼓风机的动作吸入的尘埃集聚。根据欲将集尘部从主体卸下这一情况来限制电动鼓风机的动作。
根据上述的构成,能够抑制集尘部内的尘埃向外部的飞散。
附图说明
图1是切除一部分而示出通过第一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限制单元机械地锁定了设定单元的状态的侧视图。
图2是切除一部分而示出第一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设定单元未被锁定的状态的侧视图。
图3是第一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一部分的侧视图。
图4是表示第一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立体图。
图5是切除一部分而示出通过第二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限制单元机械地锁定了设定单元的状态的侧视图。
图6是切除一部分而示出通过第三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限制单元机械地锁定了设定单元的状态的侧视图。
图7是切除一部分而示出第三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设定单元未被锁定的状态的侧视图。
图8是切除一部分而示出通过第四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的限制单元机械地锁定了设定单元的状态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第一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第一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在图4中,1为电动吸尘器。在本实施方式中,电动吸尘器1通过使用者利用手柄2把持而进行操作,来对地面上的尘埃进行清扫。在本实施方式中,作为电动吸尘器1,以杆式的电动吸尘器为例进行说明。以下,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使说明更加明确,将电动吸尘器1的靠近使用者的端部侧用箭头RR表示为电动吸尘器1的一方侧即后方侧,将距使用者远的端部侧用箭头FR表示为电动吸尘器1的另一方侧即前方侧。另外,将相对于成为第一方向的前后方向交叉或正交的两侧方向或宽度方向设为成为第二方向左右方向。而且,将与前后方向以及左右方向交叉或正交的方向用箭头U以及箭头D表示为成为第三方向的上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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