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车联网的车辆提醒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52979.8 | 申请日: | 201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3114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7 |
发明(设计)人: | 李佳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G08G1/16;G08G1/0968;G01C21/36;G01C21/34 |
代理公司: | 绍兴市寅越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85 | 代理人: | 陈彩霞 |
地址: | 312088 浙江省绍***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联网 车辆 提醒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基于车联网的车辆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第一车辆拍摄前方图像,从所述图像中识别是否存在障碍物;
如果识别到障碍物,所述第一车辆识别障碍物类别,并确定障碍物位置;
所述第一车辆将识别到的障碍物类别、障碍物位置和识别时间发送至预设距离范围内的第二车辆和路面处理装置;
所述路面处理装置接收到所述第一车辆发送的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之后,与自身记录的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进行比对,将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一致的障碍物进行合并,并将合并后的障碍物所对应的报告次数加一,将合并后的障碍物的报告时间更新为最近接收到的识别时间;
所述路面处理装置将报告次数大于预设次数阈值且其报告时间距离当前时间的时间差在预设时间范围内的障碍物的类别和位置发送至预设距离范围内的第二车辆和路面处理装置;
所述第二车辆接收到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之后,获取自车的导航路线,如果自车的导航路线是否经过所述障碍物位置,则对车主进行提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车联网的车辆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辆采用训练好的障碍物识别模型从所属图像中识别是否存在障碍物,并识别所述障碍物类别;
所述第一车辆采用如下步骤确定障碍物位置:
所述第一车辆根据识别到的障碍物在图像中的位置确定所述障碍物的高度,并根据两个摄像头拍摄的图像中障碍物的位置确定所述障碍物距离自车的距离;
所述第一车辆根据自车当前的位置、行驶方向和所述障碍物距离自车的距离确定所述障碍物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车联网的车辆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如下步骤:
所述路面处理装置接收到一其他路面处理装置发送的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之后,向该其他路面处理装置发送明细获取请求,从该其他路面处理装置获取报告此障碍物的车辆的ID;
所述路面处理装置将接收到的所述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与自身存储的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进行比对,将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一致的障碍物进行合并;
如果存在合并的障碍物,则所述路面处理装置将其他路面处理装置报告此障碍物的车辆的ID与自身存储的报告此障碍物的车辆的ID进行比对,删除重复的车辆ID,将剩余的车辆ID的数量作为该障碍物的报告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车联网的车辆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路面处理装置将从第一车辆接收到的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与自身记录的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进行比对时,如果找不到与接收到的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一致的记录,则根据接收到的障碍物类别、障碍物位置和识别时间新建一障碍物记录,并将此障碍物的报告次数设置为1;
所述路面处理装置从其他路面处理装置接收到的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与自身记录的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进行比对时,如果找不到与接收到的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一致的记录,则根据接收到的障碍物类别、障碍物位置和报告时间新建一障碍物记录,并根据其他路面处理装置发送的报告次数确定此障碍物的报告次数。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车联网的车辆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路面处理装置新建一障碍物记录时,如果所述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是一第一车辆发送的,则所述路面处理装置为所述障碍物记录添加编号,且将所述障碍物的编号发送至报告该障碍物的第一车辆,所述第一车辆接收到所述障碍物的编号之后,将所述障碍物的编号发送至之前通知过的第二车辆;
所述路面处理装置新建一障碍物记录时,如果所述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是一路面处理装置发送的,则获取对应的路面处理装置中所述障碍物的编号,将所述障碍物的编号记录为新建的障碍物记录的编号。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车联网的车辆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车辆接收到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时,判断是否接收到障碍物的编号,如果接收到,则根据所述障碍物的编号对接收到的多个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的提醒信息进行合并,将具有相同的障碍物的编号的多个障碍物类别和障碍物位置的提醒信息合并为一个。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未经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1352979.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