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层建筑的排烟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228452.3 | 申请日: | 2019-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996070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7 |
发明(设计)人: | 俞炳圭 | 申请(专利权)人: | 俞炳圭 |
主分类号: | F24F7/08 | 分类号: | F24F7/08;F24F11/74;F24F13/10;A62C2/06;A62C2/24;E04F17/02 |
代理公司: | 11641 北京金宏来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杜正国;苗彩娟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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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层建筑 送风机 本实用新型 排烟装置 排烟 开闭部 上风道 火灾 风门 手动调节 送风机室 外部空气 供气口 送风量 复合 | ||
1.一种高层建筑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送风机,设置于高层建筑的送风机室,当发生火灾时,通过向上风道供给外部空气;
自动差压风门,分别设置于上述高层建筑的各层排烟区域,用于当发生火灾时调节上述排烟区域的压力;以及
复合风门,设置于上述送风机的供气口侧,设置有手动调节开闭部及自动调节开闭部,当发生火灾时,通过上述送风机调节向上述向上风道供给的送风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建筑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
当上述复合风门设置于上述高层建筑时,上述手动调节开闭部处于开启状态,上述自动调节开闭部处于关闭状态,
当发生火灾时,在上述排烟区域与室内之间的差压减少至所需要的压力以下的情况下,上述自动调节开闭部切换为开启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建筑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返回风门,从上述送风机的供气口侧取出通过上述送风机供给的外部空气的一部分来向上述送风机的吸气口侧返回。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层建筑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考虑到上述送风机的设计送风量,当发生火灾时,上述返回风门从关闭状态切换为开启状态或者从开启状态切换为关闭状态,以使上述排烟区域与室内之间的差压维持在所需要的压力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层建筑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当发生火灾时,上述返回风门切换为开启状态,以防止上述排烟区域与室内之间的差压增加至所需要的压力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层建筑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复合风门的上述自动调节开闭部切换为开启状态,上述返回风门切换为关闭状态,以便当发生火灾时,在开放上述多个排烟区域的出入门中的至少一个的情况下,确保上述排烟区域所需要的防烟风速。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层建筑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吸气风道,用于连接外部空气吸入口与上述送风机,上述外部空气吸入口与上述高层建筑的外部相连通;
供气风道,用于连接上述送风机与上述复合风门,以使沿着上述吸气风道移送的外部空气通过上述复合风门向上述向上风道供给;以及
返回风道,用于连接与上述供气风道相连通的上述返回风门与上述吸气风道,以向上述送风机的吸气口侧返回沿着上述供气风道移送的外部空气的一部分。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层建筑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控制上述复合风门的上述自动调节开闭部和上述返回风门的开闭动作的复合返回控制板。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高层建筑的排烟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复合返回控制板设置于上述高层建筑的预先确定的高度以上的位置,而并非设置于上述复合风门和上述返回风门所在的上述送风机室,
当发生火灾时,以上述排烟区域与室内之间的差压为基础向上述复合风门和上述返回风门分别发送用于上述复合风门的自动调节开闭部和上述返回风门的开闭动作的控制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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