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尾排系统及燃料电池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0685009.9 | 申请日: | 2019-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21014915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7 |
发明(设计)人: | 陈大华;袁中;潘立升;周东峰;李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13/04 | 分类号: | B60K13/04 |
代理公司: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朱顺利 |
地址: | 241000 安徽省芜湖市***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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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燃料电池 汽车 系统 | ||
1.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尾排系统,包括排气筒和主进气管道,排气筒包括筒体、设置于筒体一端的前端盖和设置于筒体另一端的后端盖,主进气管道设置于前端盖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具有第一排气孔,所述后端盖具有第二排气孔,第一排气孔和第二排气孔的面积之和为所述主进气管道的进气孔的面积的5倍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尾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气孔设置多个且第一排气孔在所述筒体上设置多圈,各圈均布多个第一排气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尾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气孔设置多个。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尾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气孔和第二排气孔均为圆孔且第一排气孔和第二排气孔的直径大小相同,第一排气孔和第二排气孔的直径为8~15mm。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尾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进气管道上设有支进气管道,支进气管道内的气体流动方向与主进气管道内的气体流动方向之间具有夹角且该夹角为30°~9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尾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进气管道上设有圆环形的第一凸筋。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尾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进气管道上设有圆环形的第二凸筋。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尾排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与燃料电池汽车的车身连接的第一支架和与第一支架连接且将所述排气筒固定在第一支架上的第一卡箍。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尾排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与燃料电池汽车的车身连接的第二支架和与第二支架连接且将所述排气筒固定在第二支架上的第二卡箍,所述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为沿排气筒的轴向依次布置。
10.燃料电池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任一所述的尾排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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