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法学教学用移动演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060882.5 | 申请日: | 2019-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1577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2 |
发明(设计)人: | 谢慧;付国印;李秀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黑河学院 |
主分类号: | G09B19/00 | 分类号: | G09B19/00 |
代理公司: | 郑州豫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76 | 代理人: | 韩晓娟 |
地址: | 164399 黑龙江***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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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法学 教学 移动 演示 装置 | ||
1.一种新型法学教学用移动演示装置,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垂直焊接有承重杆(2),且承重杆(2)连接有平台(3),所述平台(3)两端上焊接有支撑板(4),且两块支撑板(4)上对应开设有导向槽(5),两块所述支撑板(4)之间设有展示面板(6),所述展示面板(6)背面上焊接有滑套(9),且展示面板(6)两侧上焊接有导向块(7),两块所述导向块(7)分别滑动套设于两道导向槽(5)内,所述平台(3)两端与中部分别设有支座(10)与滑杆(8),且滑套(9)滑动套设于滑杆(8)上,且两个支座(10)内水平设有滚珠丝杆(11),所述滚珠丝杆(11)上螺纹来接有滚珠螺母(12),且滚珠螺母(12)与滑套(9)之间销轴连接有连杆(13),所述底座(1)下端设有行走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法学教学用移动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杆(2)顶端为中空结构,且平台(3)中部下端转动套设于承重杆(2)顶端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法学教学用移动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两道所述导向槽(5)垂直开设于两块支撑板(4)上,且两道导向槽(5)开口相向,所述展示面板(6)位于两道导向槽(5)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型法学教学用移动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杆(8)与展示面板(6)中垂线相对应,且滑杆(8)与两道导向槽(5)高度一致,所述滚珠丝杆(11)位于展示面板(6)下方,且滚珠丝杆(11)两端转动套设于两个支座(10)内,所述滚珠丝杆(11)一端上焊接有把手(1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法学教学用移动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机构包括以下结构:所述底座(1)两侧底端均焊接有底块(15),且底块(15)下端内开设有工型腔(16),所述工型腔(16)内滑动套设有承重轴(17),且承重轴(17)顶端与中端均焊接有限位板,且下方一块限位板上焊接有弹簧(18),所述承重轴(17)底端上转动连接有滚轮(19)。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型法学教学用移动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型腔(16)开口向下,两块所述限位板分别位于工型腔(16)上端与下端内,且弹簧(18)套设于承重轴(17)上,所述弹簧(18)位于工型腔(16)下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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