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能够用于室外的烟雾传感装置及应用其的限位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21295663.5 | 申请日: | 2019-08-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018175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24 |
发明(设计)人: | 吕建;李波;李梁;陈婧韵;李媛;韩璐羽;詹燕娇;叶乐燕;杨晓东;赵强先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浙江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微联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17/10 | 分类号: | G08B17/10;E04H6/42;E01F13/04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06 | 代理人: | 许守金 |
地址: | 310012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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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能够 用于 室外 烟雾 传感 装置 应用 限位 设备 | ||
1.一种能够用于室外的烟雾传感装置,包括烟雾传感器(1)以及用于装设烟雾传感器(1)的壳体(2);所述壳体(2)由防水材料制造而成;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2)朝向待测源的壳面插接至少一根通气管(3);所述通气管(3)一端与壳体(2)的空腔(101)相通,另一端凸出于壳体(2)的外表面;
所述壳体(2)的外壳面设有至少一个用于检测是否有水的水浸探头(5);
通气管(3)的内壁上设有用于封闭通气管(3)管腔的电动阀门( 4);
电动阀门( 4)的启闭与水浸探头(5)的动作相关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能够用于室外的烟雾传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2)包括朝向待测源的第一壳部(21)以及第二壳部(22);所述第一壳部(21)、第二壳部(22)固接在一起,形成能够容纳烟雾传感器(1)的空腔(101);第一壳部连接一能够透气的可视窗结构(6),所述可视窗结构(6)罩设水浸探头(5)以及通气管(3)。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能够用于室外的烟雾传感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壳部(21)穿接两根通气管(3);一根通气管(3)为进烟管(31),另一根通气管(3)为出烟管(32);壳体(2)的空腔(101)内装配一个微型风机(8),所述微型风机(8)相邻出烟管(32)安装,其风向朝向出烟管(32)的出气通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能够用于室外的烟雾传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部(21)的外壳面还设有超声波传感器。
5.如权利要求2-4任一所述的一种能够用于室外的烟雾传感装置,其特征在于,对于悬挂安装的烟雾传感装置,所述第一壳部(21)朝向待测源;所述烟雾传感器(1)安装在第二壳部(22)上,并与第一壳部(21)保持一定距离。
6.如权利要求2-4任一所述的一种能够用于室外的烟雾传感装置,其特征在于,对于低于待测源安装的烟雾传感装置,所述第一壳部(21)朝向待测源;所述烟雾传感器(1)安装在第一壳部(21)上,并与第二壳部(22)保持一定距离。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能够用于室外的烟雾传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部(21)上设有竖向布置的通气管(3);所述通气管(3)设有U型腔。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能够用于室外的烟雾传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气管(3)远离第一壳部(21)的一段向一侧弯折。
9.一种限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设备为地锁或车位定位器或车辆限位杆,其装配如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一种能够用于室外的烟雾传感装置。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限位设备,其特征在于,限位设备为地锁,所述地锁包括底座、锁体;锁体设置于所述底座上,
所述底座远离锁体的区域固定所述烟雾传感装置;所述底座的上表面为弧面结构,其向上凸出;所述锁体为环形结构,其摆动连接在所述锁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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