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余热可回收利用的燃气蒸汽发生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1305858.3 | 申请日: | 2019-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4119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1 |
发明(设计)人: | 宣立庆;宣泽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绍兴市新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2B13/00 | 分类号: | F22B13/00;F22B13/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96 | 代理人: | 王程远 |
地址: | 312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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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余热 可回收 利用 燃气 蒸汽 发生器 | ||
1.一种余热可回收利用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包括上方设有蒸汽室(11)且下方设有燃烧室(12)的壳体(1),所述壳体(1)上设置有与燃烧室(12)相通的燃气燃烧器(2)、与燃烧室(12)相通的引风机(3)、与燃烧室(12)相通的排烟管(4)、与蒸汽室(11)相通且具有阀门的供水管(5)、与蒸汽室(11)相通且具有阀门的排水管(6)、与蒸汽室(11)相通的蒸汽管道(7),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处于蒸汽室(11)的周侧和顶部形成有保温空腔(13),所述供水管(5)、排水管(6)、蒸汽管道(7)均穿过保温空腔(13),所述壳体(1)的周侧开设有多个与保温空腔(13)相通的排气孔(14),所述排烟管(4)的一端连通在燃烧室(12)顶部且另一端穿过蒸汽室(11)内部后与蒸汽室(11)顶部的保温空腔(13)相通,所述壳体(1)周侧设置有与多个排气孔(14)相通且用于将保温空腔(13)内的空气排出的抽气机构(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余热可回收利用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管(4)的中部处于蒸汽室(11)内且呈蛇形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余热可回收利用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管(4)设置有两个且对称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余热可回收利用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气机构(8)包括设置有壳体(1)周侧且分别与多个排气孔(14)相通的环形管(81)、设置在壳体(1)周侧且与环形管(81)相通的风机(8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余热可回收利用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上设置有与蒸汽室(11)下方相通且远离蒸汽室(11)的一端沿着竖直向上的方向延伸的中空管道(91),所述中空管道(91)上部设有水位检测器(92),所述供水管(5)、排水管(6)均连接在中空管道(91)下方以实现连通蒸汽室(1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余热可回收利用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室(11)的底部朝向靠近中空管道(91)的一侧倾斜向下延伸,所述中空管道(91)的内孔最下端与蒸汽室(11)底部的最低端位于同一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余热可回收利用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上还设置有与蒸汽室(11)相通的安全管(101),所述安全管(101)上设置有安全阀(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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