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回收支护钢管桩有效
申请号: | 201921404977.4 | 申请日: | 2019-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6213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发明(设计)人: | 张建山;王建安;翟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5/28 | 分类号: | E02D5/28;E02D5/72;E02D13/00 |
代理公司: | 西安创知专利事务所 61213 | 代理人: | 谭文琰 |
地址: | 710043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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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回收 支护 钢管 | ||
1.一种可回收支护钢管桩,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护钢管桩桩体(1)、设置在所述支护钢管桩桩体(1)底端的支护钢管桩桩头(2)和安装在所述支护钢管桩桩头(2)顶端的润滑油接管(3),所述支护钢管桩桩头(2)的顶部开设有润滑油接管安装孔(2-1),所述支护钢管桩桩头(2)内部开设有与所述润滑油接管安装孔(2-1)连通的润滑油流通通道,所述润滑油流通通道包括竖直总通道(2-2)和多个与所述竖直总通道(2-2)连通的L型支通道(2-3),所述L型支通道(2-3)的水平端与所述竖直总通道(2-2)连通,所述L型支通道(2-3)的竖直端与支护钢管桩桩体(1)外侧的润滑间隙(5)连通。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支护钢管桩,其特征在于:所述润滑油接管安装孔(2-1)的横截面、所述竖直总通道(2-2)的横截面和所述L型支通道(2-3)的横截面均为圆形,所述润滑油接管安装孔(2-1)的直径大于所述竖直总通道(2-2)的直径。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支护钢管桩,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L型支通道(2-3)沿着所述竖直总通道(2-2)的周向方向均匀布设。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支护钢管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总通道(2-2)的直径d1大于单个所述L型支通道(2-3)的直径d2,其中,d1的取值范围为3mm~6mm,d2的取值范围为2mm~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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