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导向机构及具有该导向机构的智能售货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1655711.7 | 申请日: | 2019-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024449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03 |
发明(设计)人: | 朱华鸣;蔡国栋;何自品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万金现代钣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16 | 分类号: | G07F11/16;F16C29/02 |
代理公司: | 宁波鄞州中致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322 | 代理人: | 周凯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波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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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导向 机构 具有 智能 售货 | ||
1.导向机构,包括滑轮组(2)和导向滑轨(1),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滑轨(1)上设有U形槽(11),所述U形槽(11)包括第一侧边、第二侧边以及连接所述第一侧边和第二侧边的底边,所述滑轮组(2)包括位于所述U形槽(11)内的第一滑轮(21)、第二滑轮(22)和第三滑轮(23),所述第一滑轮(21)与U形槽(11)的第一侧边相配合,所述第二滑轮(22)与U形槽(11)的第二侧边相配合,所述第三滑轮(23)与所述U形槽(11)的底边相配合。
2.一种具有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向机构的智能售货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取货车(3),所述取货车(3)包括车架(31),所述车架(31)内设有货篮(32),所述货篮(32)内活动设有用于从智能售货机内取货的取货机构(33),所述货篮(32)内设有驱动所述取货机构(33)相对于货篮(32)前后运动的前后驱动机构(34),所述取货机构(33)与货篮(32)之间形成有所述导向机构,所述导向滑轨(1)设置于所述货篮(32)内侧,所述滑轮组(2)设置于所述取货机构(33)外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取货机构(33)通过固定座(338)活动设置于所述货篮(32)内,所述滑轮组(2)通过安装架安装于所述固定座(338)外侧,所述取货机构(33)包括取货驱动电机(331)与取货驱动电机(331)传动连接的取货主动齿轮(332),所述取货主动齿轮(332)用于与智能售货机的货道上的从动齿轮相啮合以将智能售货机的货道上的货物移送至货篮(32)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取货驱动电机(331)通过取货传动机构与所述取货主动齿轮(332)传动连接,所述取货传动机构包括取货主动轮(333)、取货从动轮(334)和取货同步带(335),所述取货主动轮(333)与取货驱动电机(331)的输出端传动连接,所述取货同步带(335)套设于取货主动轮(333)和取货从动轮(334)之间,所述取货从动轮(334)上连接有取货传动轴(336),所述取货传动轴(336)上安装有与取货取货主动齿轮(332)相啮合的取货传动齿轮(33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后驱动机构(34)包括前后驱动电机(341)和前后传动机构,所述前后传动机构与所述固定座(338)连接,所述前后驱动电机(341)通过前后传动机构驱动固定座(338)相对货篮(32)前后运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后传动机构包括前后主动轮(342)、前后从动轮(343)和前后同步带(344),所述前后主动轮(342)与前后驱动电机(341)的输出端传动连接,所述前后同步带(344)套设于前后主动轮(342)和前后从动轮(343)之间,所述前后同步带(344)与固定座(338)连接。
7.一种具有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导向机构的智能售货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取货车(3),所述取货车(3)包括车架(31),所述车架(31)内设有用于从智能售货机内取货的货篮(32),所述车架(31)上设有供所述货篮(32)上下移动的竖向空间,所述车架(31)上设有驱动货篮(32)相对车架(31)在竖向空间内上下运动的竖向驱动机构(35),所述货篮(32)与车架(31)之间形成有所述导向机构,所述车架(31)的侧板(311)经两次折弯形成所述U形槽(11),所述滑轮组(2)设置于所述货篮(32)外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驱动机构(35)包括竖向驱动电机(351)和竖向传动机构,所述竖向传动结构包括竖向主动轮(352)、竖向从动轮(353)和竖向同步带(354),所述竖向驱动电机(351)与竖向主动轮(352)传动连接,所述竖向从动轮(353)转动安装于车架(31)上,所述竖向同步带(354)套设于竖向主动轮(352)和竖向从动轮(353)之间,所述竖向同步带(354)与货篮(32)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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