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塑料模具强行脱模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1672771.X | 申请日: | 2019-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27952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8 |
发明(设计)人: | 卢楚鹏;文明炎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45/26 | 分类号: | B29C45/26;B29C45/40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利宇宁 |
地址: | 528305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塑料模具 强行 脱模 结构 | ||
1.一种塑料模具强行脱模结构,包括模板(2)、脱模装置(3),所述模板(2)中设有模仁(21),其特征在于:所述模仁(21)中设有可上下活动的活动入子(22),所述脱模装置(3)包括基板(31)、顶杆(34)与顶针(35),所述顶杆(34)的下端通过弹性连接件(4)安装在所述基板(31)上,所述顶杆(34)的上端穿过所述模板(2)与所述活动入子(22)固定连接,所述顶杆(34)与模板(2)之间还设有用于限制顶杆(34)移动行程的限位结构;所述顶针(35)的下端固定在所述基板(31)上,所述顶针(35)的上端穿过模板(2)与模仁(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模具强行脱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结构为设于顶杆(34)并用于与所述模板(2)底面配合的限位台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塑料模具强行脱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杆(34)从下往上依次包括底柱(341)、连接柱(342)与顶柱(343),所述底柱(341)的外径大于连接柱(342)的外径,所述连接柱(342)外径大于顶柱(343)的外径,连接柱(342)与顶柱(343)之间形成所述限位台阶,所述模板(2)上设有第一通孔,所述顶柱(343)穿过所述的第一通孔与活动入子(22)固定连接,所述底柱(341)的外径大于第一通孔的内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模具强行脱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脱模装置(3)还包括设有所述基板(31)上的面板(32),所述基板(31)上设有凹槽(33),所述面板(32)的下表面设有与凹槽(33)相对的顶杆安装槽,所述弹性连接件(4)安装在所述凹槽(33)中,所述顶杆(34)的下端可活动地卡设于顶杆安装槽以及凹槽(33)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塑料模具强行脱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32)与所述基板(31)共同夹持所述顶针(35)。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塑料模具强行脱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连接件(4)为螺旋弹簧,所述螺旋弹簧的外周抵在基板(31)的凹槽(33)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模具强行脱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针(35)位于活动入子(22)的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模具强行脱模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基板(31)连接的限位块(36),所述限位块(36)用于与所述模板(2)底面配合以限制所述基板(31)的移动行程。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料模具强行脱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入子(22)上设有倒钩形槽,所述脱模装置(3)包括顶杆行程,所述顶杆行程的长度大于倒钩形槽的长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未经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672771.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