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富氧悬浮炉有效
申请号: | 201921878629.0 | 申请日: | 2019-11-0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37242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8 |
发明(设计)人: | 马辉;朱刘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8 | 分类号: | F23G5/08;F23G5/44;F23G7/06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颜希文 |
地址: | 511517 广东省清***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悬浮 | ||
1.一种富氧悬浮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富氧悬浮炉包括炉基和炉体,所述炉体固定在所述炉基上方,所述炉体内由下至上依次包括第三焚烧室、第二焚烧室、第一焚烧室和废气燃烧室;
所述第一焚烧室由环柱状的第一炉缸围成具有顶壁的环柱状焚烧室,所述第一炉缸包括圆形顶壁、环形底面、与环形底面外径处垂直一体连接的第一外筒以及与环形底面内径处垂直一体连接的第一内筒,所述第一内筒的高度小于第一外筒的高度,所述第一外筒和第一炉缸的圆形顶壁垂直一体连接,所述第二焚烧室由圆筒状的第二炉缸围成不具顶壁的圆柱形焚烧室,所述第二炉缸通过连接杆固定于所述第一炉缸的环形底面,所述第二炉缸的侧壁与第一炉缸的环形底面之间留有竖直间距,所述第二炉缸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一内筒的直径,所述第二炉缸的侧壁的竖直投影位于所述第三焚烧室的底面,所述第一炉缸和第二炉缸同一个竖直中心轴布置,所述第一焚烧室设置有第一风口、第一燃烧器和进料口,所述进料口的竖直投影位于所述第一焚烧室环形底面的位置上,所述废气燃烧室与所述第一焚烧室连通,所述废气燃烧室上方连通有排烟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富氧悬浮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焚烧室设置有4-12个水平分布的第一风口,第一风口设置在所述第一炉缸的第一外筒上,每个第一风口固定连接有向第一焚烧室内水平延伸的一个第一风管,所述4-12个第一风口以所述第一炉缸的竖直中心轴中心对称,4-12个第一风管与第一外筒切线的夹角为15-45度,所述第一外筒切线的切点为第一风口,4-12个第一风管以所述第一炉缸的竖直中心轴中心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富氧悬浮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内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三焚烧室的下方的第四焚烧室;
所述第四焚烧室由圆筒状的第四炉缸围成不具顶壁的圆柱形焚烧室,所述第三焚烧室由环柱状的第三炉缸围成不具顶壁的环柱状焚烧室,所述第三炉缸包括环形底面、与环形底面外径处垂直一体连接的第三外筒以及与环形底面内径处垂直一体连接的第三内筒,所述第二炉缸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三内筒的直径,所述第二炉缸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三外筒的直径,所述第一炉缸、第二炉缸、第三炉缸和第四炉缸同一个竖直中心轴布置,所述第三炉缸的侧壁上方与所述第一炉缸的环形底面密封固定,所述第四炉缸的侧壁上方与所述第三炉缸的环形底面密封固定,所述第三内筒的侧壁与所述第二炉缸的底面之间留有竖直间距;
所述第四焚烧室设置有第四燃烧器、第四风口、金属虹吸口和粘渣口,所述排烟口连通有烟囱。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富氧悬浮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焚烧室设置有4-12个水平分布的第四风口,第四风口设置在所述第四炉缸的侧壁上,每个第四风口固定连接有向第四焚烧室内水平延伸的一个第四风管,所述4-12个第四风口以所述第四炉缸的竖直中心轴中心对称,4-12个第四风管与第四炉缸侧壁切线的夹角为15-45度,所述第四炉缸侧壁切线的切点为第四风口,4-12个第四风管以所述第四炉缸的竖直中心轴中心对称。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富氧悬浮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焚烧室内设置浸没式第二燃烧器,所述第二焚烧室设置有4-12个水平分布的第二风口,第二风口设置在所述第二炉缸的侧壁上,每个第二风口固定连接有向第二焚烧室内水平延伸的一个第二风管,所述4-12个第二风口以所述第二炉缸的竖直中心轴中心对称,4-12个第二风管与第二炉缸侧壁切线的夹角为15-45度,所述第二炉缸侧壁切线的切点为第二风口,4-12个第二风管以所述第二炉缸的竖直中心轴中心对称。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富氧悬浮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焚烧室内设置浸没式第三燃烧器,所述第三焚烧室设置有4-12个水平分布的第三风口,第三风口设置在所述第三炉缸的第三外筒上,每个第三风口固定连接有向第三焚烧室内水平延伸的一个第三风管,所述4-12个第三风口以所述第三炉缸的竖直中心轴中心对称,4-12个第三风管与第三外筒切线的夹角为15-45度,所述第三外筒切线的切点为第三风口,4-12个第三风管以所述第三炉缸的竖直中心轴中心对称。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富氧悬浮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内筒的高度为第一外筒高度的75%-9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878629.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