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2061793.9 | 申请日: | 2019-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0801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发明(设计)人: | 朱航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极飞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9/00 | 分类号: | B64D9/00;B64F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张洋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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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系统 | ||
1.一种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和起落平台,所述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本体和置物架,所述置物架与所述无人机本体固定连接,且设置于所述无人机本体的底部,所述置物架用于搭载物体,所述起落平台包括支撑架和顶板,所述顶板固定安装于所述支撑架的顶部,且与所述支撑架共同围成一装卸空间,所述顶板开设有与所述装卸空间连通的过孔,所述置物架能够在所述无人机本体降落至所述顶板时由所述过孔伸入所述装卸空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本体包括机身、机臂和起落架,所述机臂的一端与所述机身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起落架连接,所述置物架设置于所述机身的底部,所述起落架能够与所述顶板抵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臂包括连接杆和安装台,所述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安装台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机身固定连接,所述起落架固定连接于所述安装台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本体还包括动力组件,所述动力组件安装于所述安装台上,且设置于所述安装台远离所述起落架的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臂和所述起落架的数量均为多个,每个所述机臂与一个所述起落架连接,多个所述机臂沿所述机身的周向间隔分布。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包括承载架和防护壳,所述防护壳与所述承载架固定连接,所述无人机本体还包括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安装于所述承载架上,所述防护壳用于对所述控制模块进行保护。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架包括承载框、第一侧板和第二侧板,所述第一侧板和所述第二侧板相对设置于所述承载框的两侧,且均与所述承载框固定连接,所述第一侧板开设有槽孔,所述控制模块安装于所述第二侧板上,且与所述槽孔的位置相对应,所述防护壳与所述第一侧板固定连接,且罩设于所述控制模块外。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还包括安装架,所述无人机本体还包括降落伞组件和动力电池,所述安装架与所述承载架固定连接,所述置物架分别与所述安装架和所述承载架固定连接,所述降落伞组件和所述动力电池均安装于所述安装架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架包括固定框和隔板,所述固定框与所述承载架固定连接,所述隔板固定连接于所述固定框内,以将所述固定框分隔形成第一安装空间和第二安装空间,所述降落伞组件安装于所述第一安装空间内,所述动力电池设置于安装于所述第二安装空间内。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降落伞组件包括降落伞本体和伞绳,所述降落伞本体安装于所述安装架内,且与所述伞绳连接,所述伞绳分别与所述安装架和所述承载架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过孔呈圆形。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包括四个立杆和四个加强杆,四个所述立杆呈矩形阵列排布,且均与所述顶板固定连接,每个所述加强杆固定连接于相邻两个立杆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上还开设有透气孔,所述透气孔与所述装卸空间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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