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86765.X | 申请日: | 2019-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0450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王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市未来亚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M7/00 | 分类号: | G06M7/00;G06M1/10 |
代理公司: | 厦门加减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34 | 代理人: | 张积峰 |
地址: | 3610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连续 射线 点料机 | ||
1.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输送组件(10)及设于所述输送组件(10)一侧的点料装置(20),所述输送组件(10)用于驱动设于所述输送组件(10)上的第一托盘(30)和设于所述点料装置(20)上的第二托盘(31)相对于所述点料装置(20)交替往复移动;
所述点料装置(20)包括提升组件(21)、射源组件(22)和扫描组件(23),所述提升组件(21)用于驱动所述第一托盘(30)或所述第二托盘(31)相对所述输送组件(10)上下移动;所述射源组件(22)用于发射X射线,在所述扫描组件(23)的扫描下,对所述第一托盘(30)或所述第二托盘(31)上的物料检测计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组件(10)包括水平并列设置的输送导轨(11)和第一托盘导轨(12),所述第一托盘导轨(12)设于所述输送导轨(11)之间,所述输送导轨(11)和所述第一托盘导轨(12)均设于输送支架(13)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导轨(11)上设有用于带动所述第一托盘(30)或所述第二托盘(31)移动的托盘抓手(14),两个所述托盘抓手(14)通过传动轴(15)相连接;在输送驱动机构(16)的驱动下,所述传动轴(15)转动带动所述托盘抓手(14)在所述输送导轨(11)上同步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支架(13)设于工作机台(40)上,所述输送支架(13)靠近所述点料装置(20)一侧设有防辐射铅板(17)、及用于驱动所述防辐射铅板(17)移动的铅板驱动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点料装置(20)还包括设于所述工作机台(40)上的点料框架(24),所述点料框架(24)靠近所述输送组件(10)的一侧设有供所述第一托盘(30)或所述第二托盘(31)进出的通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组件(21)包括垂直并列设置的第二托盘导轨(211)和第三托盘导轨(212);所述第二托盘导轨(211)和所述第三托盘导轨(212)均通过提升导轨(213)设于提升支架(214)上,所述提升支架(214)设于所述点料框架(24)的底板上;在提升驱动机构(215)的驱动下,所述第二托盘导轨(211)和所述第三托盘导轨(212)在所述提升导轨(213)上同步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射源组件(22)包括X射线发射器(221)、及设于所述X射线发射器(221)一侧的视觉检测相机(222),所述X射线发射器(221)和所述视觉检测相机(222)设于所述点料框架(24)的顶板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扫描组件(23)设于所述第二托盘导轨(211)和所述第三托盘导轨(212)的下方,所述扫描组件(23)包括扫描相机(231),所述扫描相机(231)通过相机安装板设于扫描横向驱动机构(232)上,所述扫描横向驱动机构(232)通过扫描纵向安装板设于扫描纵向驱动机构(233)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点料装置(20)还包括光源(25),所述光源(25)通过光源支架(251)设于所述提升组件(21)和所述扫描组件(23)的两侧,所述光源(25)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二托盘导轨(211)和所述第三托盘导轨(212)的高度,所述光源支架(251)设于所述点料框架(24)的底板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可连续点料的X射线点料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托盘(30)和所述第二托盘(31)的两侧均设有用于在所述第一托盘导轨(12)、所述第二托盘导轨(211)或所述第三托盘导轨(212)上滑动的托盘滑轮(32)、及与所述托盘抓手(14)相对应的凹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市未来亚特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厦门市未来亚特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2186765.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少维护阀控式碱性二次电池
- 下一篇:一种新型移动式防潮电气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