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棚内作业防护架有效
申请号: | 201922373483.0 | 申请日: | 201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6739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发明(设计)人: | 阮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猎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27/00 | 分类号: | B64C27/00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 代理人: | 季英健 |
地址: | 276000 山东省临***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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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作业 防护 | ||
1.一种无人机棚内作业防护架,包括主控制器安装底座,在所述主控制器安装底座的外侧设置有四个等间距分布的螺旋桨支撑臂,相邻的两个螺旋桨支撑臂之间相互垂直,在所述主控制器安装底座的下部设置有四个等间距分布的倾斜支撑腿,其特征是,在每一个所述螺旋桨支撑臂的中部下侧均设置一螺旋桨,该作业防护架还包括第一方形防护圈和第二方形防护圈,所述第一方形防护圈与所述四个螺旋桨支撑臂的外端相连接,所述第二方形防护圈设置在所述第一方形防护圈的下侧,且第二方形防护圈通过若干连接杆与所述第一方形防护圈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机棚内作业防护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方形防护圈是由四个第一连接管、四个第一弹性条、四个T形套管和四个第二弹性条依次首尾串接构成的一封闭圈,所述T形套管的横管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弹性条和第二弹性条相串接,所述T形套管的纵管套置在所述螺旋桨支撑臂的端部,且纵管与螺旋桨支撑臂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无人机棚内作业防护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二方形防护圈是由四个第二连接管和四个第三弹性条依次首尾串接构成的一封闭圈,且第二连接管与第一连接管相对应,第二连接管通过两个所述连接杆与所述第一连接管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无人机棚内作业防护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连接管、第一弹性条、T形套管和第二弹性条之间均采用螺栓相连接,所述第二连接管与第三弹性条之间均采用螺栓相连接,所述连接杆与第一连接管和第二连接管之间采用螺栓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无人机棚内作业防护架,其特征是,在第二连接管与其正对的倾斜支撑腿之间设置一第一加强连杆,在相对的两个倾斜支撑腿之间设置一第二加强连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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