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钢渣处理用喷射结构及钢渣处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2377017.X | 申请日: | 201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54658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2 |
发明(设计)人: | 聂海亮;丁陈来;李学忠;蒋立刚;范晓君;李海军;高宁;宋立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阴硕人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硕人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B3/06 | 分类号: | C21B3/06;C21B3/0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寇海侠 |
地址: | 214400 江苏省无锡市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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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渣 处理 喷射 结构 装置 | ||
1.一种钢渣处理用喷射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1),所述壳体(1)内具有依次连通设置的第一容纳空间(5)、第二容纳空间(6)和第三容纳空间(7),且所述第一容纳空间(5)、第二容纳空间(6)和所述第三容纳空间(7)形成半封闭结构,所述第一容纳空间(5)和所述第三容纳空间(7)的径向截面积均大于所述第二容纳空间(6)的径向截面积,所述壳体(1)具有进气口和出气口(3);
多个喷管(2),穿设于所述壳体(1)内,具有进水口和出水口(4),且所述第一容纳空间(5)和所述第三容纳空间(7)中的喷管(2)数量多于所述第二容纳空间(6)中的喷管(2)数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渣处理用喷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径向截面积为U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钢渣处理用喷射结构,其特征在于,U形所述壳体(1)的高度为宽度的一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钢渣处理用喷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喷管(2)的外径设为U形所述壳体(1)宽度的1/50-1/40。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钢渣处理用喷射结构,其特征在于,相邻两个所述喷管(2)之间的间距为所述喷管(2)的外径的2-3倍。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钢渣处理用喷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4)设于所述壳体(1)的内部,且所述出水口(4)与所述出气口(3)的距离为所述喷管(2)的外径的10-12倍。
7.一种钢渣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钢渣处理用喷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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