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地下室底板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39247.4 | 申请日: | 2019-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44701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8 |
发明(设计)人: | 高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思优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9/045 | 分类号: | E02D29/045;E02D31/12 |
代理公司: | 郑州银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58 | 代理人: | 范志远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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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地下室 底板 结构 | ||
1.一种地下室底板结构,其特征是,包括:
在地下室底板(1)施工前间隔设置的泄洪坑(2);
设置在泄洪坑(2)内的排水管(3);
浇注设置在地下室底板(1)内的槽体(5);
横向设置在槽体(5)内的滤网(6);
与槽体(5)的内部上侧接通且位于滤网(6)上部的出水管(8);
安装在出水管(8)上的第一阀门(9);
与槽体(5)的内部下侧接通且位于滤网(6)下部的排杂管(7);
安装在排杂管(7)上的第二阀门(10);
用于接通槽体(5)的内部下侧与排水管(3)的导流管(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底板结构,其特征是,所述泄洪坑(2)内设置有初过滤结构,所述排水管(3)延伸至初过滤结构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室底板结构,其特征是,所述初过滤结构包括泄洪坑(2)内从外到内依次设置的粗砂过滤层(11)、细砂过滤层(12)和鹅卵石层(1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底板结构,其特征是,所述泄洪坑(2)内设置有泄洪坑支撑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下室底板结构,其特征是,所述泄洪坑支撑件包括至少两个固定竖杆(14)以及至少两个用于连接固定竖杆(14)的固定横杆(1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底板结构,其特征是,所述槽体(5)的内壁设置有防水层。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地下室底板结构,其特征是,所述排水管(3)为镀锌钢管。
8.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地下室底板结构,其特征是,所述第一阀门(9)和第二阀门(10)均为电控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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