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视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47755.7 | 申请日: | 2019-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9818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5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孟致田;马景涛;张晓娜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04 | 分类号: | F16M11/04;F16M11/42;H04N5/64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31 | 代理人: | 张文娟 |
地址: | 266103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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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机 | ||
本申请涉及电器领域,公开一种电视机。所述电视机包括壳体、设置于所述壳体内的用电单元,电池模块,设置于所述壳体内,被配置为向用电单元供电;支架,设置于所述壳体底部;滚动组件,设置于所述支架的下部。通过支架和滚动组件实现电视机在固定与转移之间的快速转变,当电视机通过滚动组件进行转移时,通过电池模块解决电视机转移后因电源线长度不足而导致的无外接电源供电的问题以及电源线与支架、滚动组件在转移途中发生干涉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电器领域,例如涉及一种电视机。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技术的发展,电视机的屏幕越来越大,色彩越来越细腻,用户的感官效果越来越好;另外,电视机的多媒体功能日益增加,电视机的用途不断扩增,提高了用户的使用效果。每个家庭中一般都会配置一台电视机,并将电视机放在客厅或者卧室中固定,无特殊情况,用户不会移动电视机的位置。
以家庭为单位,在无电视机的房间,用户一般通过手持设备观看影像,此时用户就无法进行其他的活动,或者手持设备屏幕过小,观影效果欠佳。
在实现本公开实施例的过程中,发现相关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为了提高观影效果或者方便用户在观影的同时进行其他活动,需要移动电视机,但由于电视机尺寸比较大及外接电源的限制,难以对电视机进行搬运转移。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对披露的实施例的一些方面有基本的理解,下面给出了简单的概括。所述概括不是泛泛评述,也不是要确定关键/重要组成元素或描绘这些实施例的保护范围,而是作为后面的详细说明的序言。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视机,以解决受尺寸和外接电源限制,难以搬运转移使用的技术问题。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电视机包括:壳体、设置于所述壳体内的用电单元,电池模块,设置于所述壳体内,被配置为向所述用电单元供电;支架,设置于所述壳体底部;滚动组件,设置于所述支架的下部。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电视机,可以实现以下技术效果:
通过支架和滚动组件实现电视机在固定与转移之间的快速转变,当电视机通过滚动组件进行转移时,通过电池模块解决电视机转移后因电源线长度不足而导致的无外接电源供电的问题以及电源线与支架、滚动组件在转移途中发生干涉的问题。
以上的总体描述和下文中的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不用于限制本申请。
附图说明
一个或多个实施例通过与之对应的附图进行示例性说明,这些示例性说明和附图并不构成对实施例的限定,附图中具有相同参考数字标号的元件示为类似的元件,附图不构成比例限制,并且其中:
图1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电视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电视机的另一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支架与滚动组件的装配示意图;
图4是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支架与滚动组件的另一装配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壳体;20:电池模块;30:支架;301:第一支架;302:第二支架;40:连接件;401:转动连接点;402:长臂;403:短臂;4031:滑槽;50:滚珠;60:限位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加详尽地了解本公开实施例的特点与技术内容,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的实现进行详细阐述,所附附图仅供参考说明之用,并非用来限定本公开实施例。在以下的技术描述中,为方便解释起见,通过多个细节以提供对所披露实施例的充分理解。然而,在没有这些细节的情况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仍然可以实施。在其它情况下,为简化附图,熟知的结构和装置可以简化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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