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精密鼻装置的双氢麦角胺的鼻内递送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16882.1 | 申请日: | 2019-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3614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3 |
发明(设计)人: | J·D·赫克曼;K·H·萨特利;S·B·什雷斯布里;S·B·尤曼斯;C·富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倍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48 | 分类号: | A61K31/48;A61K9/00;A61K31/00;A61P2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文平 |
地址: | 美国华***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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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过 精密 装置 麦角 递送 | ||
1.急性治疗具有或不具有预兆的偏头痛的方法,其包括:
向患有偏头痛的受试者施用有效剂量的包含双氢麦角胺(DHE)或其盐的液体药物组合物,
其中所述剂量通过鼻内递送装置施用,其在鼻内施用后提供
(a)至少750pg/ml的平均峰值血浆DHE浓度(Cmax),
(b)少于45分钟的达到DHE的Cmax的平均时间(Tmax),和
(c)至少2500pg*hr/ml的DHE的平均血浆AUC0-inf。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不超过2.0mg DHE或其盐。
3.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小于2.0mg DHE或其盐。
4.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为1.2-1.8mg DHE或其盐。
5.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为1.4-1.6mg DHE或其盐。
6.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为约1.45mg DHE或其盐。
7.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以多个分割剂量形式施用。
8.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以2个分割剂量形式施用。
9.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将一个分割剂量施用于每个鼻孔。
10.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在不超过1分钟内施用。
11.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在不超过45秒内施用。
12.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剂量在不超过30秒内施用。
13.权利要求7-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分割剂量施用的液体组合物的体积为140-250μL。
14.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分割剂量施用的液体组合物的体积为175μL-225μL。
15.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分割剂量施用的液体组合物的体积为约~200μL。
16.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组合物包含DHE的盐。
17.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组合物包含DHE甲磺酸盐。
18.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组合物包含浓度为2.5-7.5mg/ml的DHE甲磺酸盐。
19.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组合物包含3.5-6.5mg/ml的DHE甲磺酸盐。
20.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组合物包含4.0mg/ml的DHE甲磺酸盐。
21.权利要求1-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组合物还包含咖啡因。
22.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组合物包含浓度为10mg/ml的咖啡因。
23.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组合物还包含右旋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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