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具有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的系统的主动式座椅悬架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32361.5 | 申请日: | 2019-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8897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5 |
发明(设计)人: | 克莱夫·塔克;罗斯·J·温德尔;托马斯·詹姆斯·卡什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动态清晰收购一代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N2/50 | 分类号: | B60N2/50;B60N2/02;B60N2/52;B60N2/54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黄霖;李新燕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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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具有 不可 反向 驱动 致动器 系统 主动 座椅 悬架 | ||
1.一种主动式悬架系统,所述主动式悬架系统构造成将车辆座椅相对于车辆的地板进行支承,所述主动式悬架系统包括:
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
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其中,所述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和所述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构造成被协同地操作以对所述车辆座椅的侧倾和起伏两者进行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悬架系统,还包括构造成被附接至所述车辆座椅的第一可旋转摇臂和构造成被附接至所述车辆座椅的第二可旋转摇臂,其中,所述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包括第一蜗杆,所述第一蜗杆与以可旋转的方式固定至所述第一可旋转摇臂的第一蜗轮接合,并且其中,所述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包括第二蜗杆,所述第二蜗杆与以可旋转的方式固定至所述第二可旋转摇臂的第二蜗轮接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悬架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连接至所述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使得所述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的致动使所述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和所述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两者都轴向地移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主动式悬架系统,其中,所述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与所述第一摇臂和所述第二摇臂两者均接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主动式悬架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的致动对所述车辆座椅的侧倾进行控制。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主动式悬架系统,其中,所述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的致动对所述车辆座椅的起伏进行控制。
7.一种对主动式悬架系统进行操作以将车辆座椅相对于车辆的地板进行支承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协同地操作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和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以对所述车辆座椅的侧倾和起伏两者进行控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使所述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的第一蜗杆旋转从而使第一可旋转摇臂旋转,以及使所述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的第二蜗杆旋转从而使第二可旋转摇臂旋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对所述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进行致动以使所述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和所述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两者均轴向地移位。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对所述第二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进行致动以使所述第一可旋转摇臂和所述第二可旋转摇臂均旋转。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对所述第一不可反向驱动的致动器进行致动以对所述车辆座椅的侧倾进行控制。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对所述第二不可反向驱动进行致动以对所述车辆座椅的起伏进行控制。
13.一种主动式悬架系统,所述主动式悬架系统构造成将车辆座椅相对于车辆的地板进行支承,所述主动式悬架系统包括:
第一致动器;
第一摇臂,所述第一摇臂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第一致动器,其中,所述第一摇臂构造成被连接至所述车辆座椅,其中,所述第一致动器构造成向所述第一摇臂施加扭矩;
第一扭力弹簧,其中,所述第一扭力弹簧向所述第一摇臂施加扭矩。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主动式悬架系统,还包括第二致动器、第二摇臂和第二扭力弹簧,其中,所述第二摇臂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第二致动器,其中,所述第二摇臂构造成被连接至所述车辆座椅,其中,所述第二致动器构造成向所述第二摇臂施加扭矩,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扭力弹簧向所述第二摇臂施加扭矩。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主动式悬架系统,其中,所述扭力弹簧是扭力杆弹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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