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疾病的CLEC12AxCD3双特异性抗体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83750.0 | 申请日: | 2019-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6601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7 |
发明(设计)人: | 亚历山大·贝特霍尔德·亨德里克·巴克;科内利斯·雅各布·约翰内斯·乔治·博尔;彼得·福科·万隆;莱昂纳多·安德烈斯·西鲁尼克;埃内斯托·伊萨克·沃瑟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勒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K16/28 | 分类号: | C07K16/28;A61K39/395;A61P3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郑斌;韩晓帆 |
地址: | 荷兰乌***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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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疾病 clec12axcd3 特异性 抗体 方法 | ||
1.一种治疗个体的CLEC12A阳性癌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结合CD3和CLEC12A的双特异性抗体的两次或更多次施用来治疗对其有需要的个体,其中在第一次施用中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一量并且其中在后续施用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量比所述第一次施用中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量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量为双特异性抗体的亚治疗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两次或更多次施用中的所述第二次施用中施用的双特异性抗体的量比所述第一次施用中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量高,以及比所述两次或更多次施用中的第三次施用中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量低。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两次或更多次施用中的所述第三次施用中施用的双特异性抗体的量比所述两次或更多次施用中的所述第二次施用中的双特异性抗体的量高,以及比所述两次或更多次施用中的第四次施用中的量低。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递增量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后,所述双特异性抗体在每次后续施用中以基本上恒定的剂量来施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每次后续施用中的所述基本上恒定的剂量为至少15mg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每次后续施用中的所述基本上恒定的剂量为至少60mg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所述第一量为9mg或更小。
9.一种结合CD3和CLEC12A的双特异性抗体,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用于治疗个体的CLEC12A阳性癌症的方法中,其中所述治疗包括结合CD3和CLEC12A的双特异性抗体的两次或更多次施用,其中在第一次施用中施用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第一量并且其中在每次后续施用中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量比所述第一次施用中的所述双特异性抗体的量高。
10.一种从个体清除CLEC12A阳性造血细胞且以正常CLEC12A阳性细胞再植所述个体的造血系统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每隔一段时间向对其有需要的个体施用结合CD3和CLEC12A的双特异性抗体,由此杀灭CLEC12A阳性恶性细胞,并且刺激所述个体的造血干细胞和/或造血祖细胞以用新生的造血干细胞衍生的CLEC12A阳性细胞来再植所述造血系统。
11.所述个体优选为经诊断患有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骨髓纤维化(MF)或骨髓增生性肿瘤母细胞期(MPN-BP)的个体。
12.一种制备用于要治疗CLEC12A阳性癌症的个体的自体骨髓细胞移植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适合杀灭CLEC12A阳性细胞的条件下以结合CD3和CLEC12A的双特异性抗体培育所述个体的骨髓细胞制备物,并且随后从所述培育中采集骨髓细胞。
13.一种治疗个体的CLEC12A阳性癌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适合杀灭CLEC12A阳性细胞的条件下以结合CD3和CLEC12A的双特异性抗体培育所述个体的骨髓细胞制备物,以造血系统消融疗法来治疗所述个体并且向所述个体提供包括所述培育的骨髓细胞的骨髓细胞移植物。
14.一种向个体提供保留造血干细胞的癌症治疗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对其有需要的个体施用结合CD3和CLEC12A的双特异性抗体。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个体患有CLEC12A阳性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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