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跨骑型电动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91753.9 | 申请日: | 2019-03-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2363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3 |
发明(设计)人: | 竹中宽;井上岳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2K11/02 | 分类号: | B62K11/02;B62M7/12;B62J43/16;B62J43/20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吴大建;霍玉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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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跨骑 电动 车辆 | ||
1.一种跨骑型电动车辆(1),其具备:
车身框架(2);
电动马达(5),其产生行驶驱动力;
可移动型电池(11),其向所述电动马达供电;以及
控制装置(12),其控制所述电动马达,
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身框架(2)包括:
主框架(21),其包括从头管(20)向所述车辆的后方延伸的延伸设置部(21a);
下框架(27L、27R),其在所述车辆的上下方向上位于比所述延伸设置部(21a)靠下方的位置,并沿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延伸;以及
中框架(28L、28R),其在所述车辆的上下方向上位于比所述延伸设置部(21a)靠下方且比所述下框架(27L、27R)靠上方的位置,并沿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延伸,
所述控制装置(12)在所述车辆的上下方向上配置于所述延伸设置部(21a)和所述中框架(28L、28R)之间,
所述可移动型电池(11)在所述车辆的上下方向上配置于所述中框架(28L、28R)和所述下框架(27L、27R)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跨骑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在车载时,所述控制装置(12)在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的长度(Lc)比所述控制装置(12)在所述车辆的上下方向的长度(Hc)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跨骑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跨骑型电动车辆具备与所述可移动型电池(11)的电连接部(11b)连接的连接器(15),
在车载时,所述电连接部(11b)在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上位于所述可移动型电池(11)的后端,
所述连接器(15)在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上位于所述可移动型电池(11)的后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跨骑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跨骑型电动车辆具备对所述可移动型电池(11)的输出电压进行调整的稳压器(16),
所述车身框架(2)包括对支承后轮(RW)的摆臂(6)进行支承的枢轴框架(24),
所述稳压器(16)在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上配置于所述可移动型电池(11)和所述枢轴框架(24)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跨骑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跨骑型电动车辆具备容量比所述可移动型电池(11)小的小容量电池(13),
所述小容量电池(13)在所述车辆的上下方向上配置于所述延伸设置部(21a)和所述中框架(28L、28R)之间,并且,在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上配置于比所述控制装置(12)靠前侧的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跨骑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框架具备左右一对的下框架(27L、27R),
所述中框架具备左右一对的中框架(28L、28R)。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跨骑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跨骑型电动车辆具备:
左侧横框架(29L),其将左侧的所述下框架(27L)与左侧的所述中框架(28L)连结,且位于所述可移动型电池(11)的左侧;以及
右侧横框架(29R),其将右侧的所述下框架(27R)与右侧的所述中框架(28R)连结,且位于所述可移动型电池(11)的右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跨骑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左侧横框架(29L)和/或所述右侧横框架(29R)能够拆下。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跨骑型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跨骑型电动车辆具备侧支架(17),所述侧支架(17)使所述跨骑型电动车辆(1)能够以向左侧倾斜的状态而自行站立,
所述左侧横框架(29L)不能拆下,
所述右侧横框架(29R)能够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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