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光泽度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95651.4 | 申请日: | 2019-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72459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8 |
发明(设计)人: | 周信;强伟丽;陈怡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禄塑料(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23/12 | 分类号: | C08L23/12;C08L23/16;C08L23/08;C08K7/14;C08L5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宋融冰 |
地址: | 201413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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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泽 纤维 增强 聚丙烯 组合 | ||
1.一种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包含:
基于所述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的总重量,
i)30.0至79.9重量%的多相丙烯共聚物(HECO),其包含
a)基体(M),其为(半)结晶丙烯聚合物(PP),和
b)分散在所述基体(M)中的弹性体丙烯共聚物(EC),
ii)10.0至40.0重量%的为乙烯与至少一种C4–C8α-烯烃的弹性体共聚物的塑性体(PL),
iii)10.0至40.0重量%的玻璃纤维(GF),和
iv)0.1至5.0重量%的粘合促进剂(AP)。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满足不等式(I)
其中w(HECO)是基于所述纤维增强组合物(C)的总重量的所述多相丙烯共聚物(HECO)的重量,并且w(GF)是基于所述纤维增强组合物(C)的总重量的所述玻璃纤维(GF)的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满足不等式(II)
其中w(PL)是基于所述纤维增强组合物(C)的总重量的所述塑性体(PL)的重量,并且w(GF)是基于所述纤维增强组合物(C)的总重量的所述玻璃纤维(GF)的重量。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其具有0.1至20.0g/10min的范围内的根据ISO 1133测定的熔体流动速率MFR2(230℃,2.16kg)。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其中所述多相丙烯共聚物(HECO)的乙烯含量在2.0至15.0摩尔%的范围内。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其中
i)所述(半)结晶丙烯聚合物(PP)是丙烯均聚物(H-PP),并且
ii)所述弹性体丙烯共聚物(EC)是丙烯与乙烯的共聚物。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其中基于所述多相丙烯共聚物的总重量,所述多相丙烯共聚物(HECO)的二甲苯冷可溶物含量(XCS)在10.0至30.0重量%的范围内。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其中所述多相丙烯共聚物(HECO)的根据ISO 1133测定的熔体流动速率MFR2(230℃,2.16kg)在50.0至200.0g/10min的范围内。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其中所述塑性体(PL)为乙烯与1-丁烯的共聚物或乙烯与1-辛烯的共聚物,优选为乙烯与1-丁烯的共聚物。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其中所述塑性体(PL)的根据ISO 1133测定的熔体流动速率MFR2(190℃,2.16kg)在1.0至10.0g/10min的范围内。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其中所述塑性体(PL)具有
i)65.0至90.0摩尔%的范围内的乙烯含量,和/或
ii)0.850至0.880g/cm3的范围内的密度。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聚丙烯组合物(C),其中所述玻璃纤维(GF)具有
i)1.0至10.0mm的平均长度,和/或
ii)8至20μm的平均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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