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010077425.8 | 申请日: | 2020-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1656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7 |
发明(设计)人: | 于志威;刘军帅;刘棒棒;宋华明;程超然;刘光祖 | 申请(专利权)人: | 洛阳智能农业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G3/18 | 分类号: | B60G3/18;B60G13/00 |
代理公司: | 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 41124 | 代理人: | 王自刚 |
地址: | 471000 河南省洛阳市***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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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载人 小车 独立 悬架 装置 | ||
1.一种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包括连接件(1)、固定件(2)、上悬臂(3)、减震器(4)和下悬臂(5);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1)的一端和固定件(2)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固定件(2)的另一端和上悬臂(3)的一端销轴连接,上悬臂(3)的另一端与车架销轴连接,固定件(2)的下端与下悬臂(5)的一端销轴连接,所述下悬臂(5)的另一端与车架销轴连接,所述减震器(4)的一端与下悬臂(5)销轴连接,减震器(4)的另一端与轮毂销轴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1)包括一体结构的空心圆柱(12)和基板(11),所述空心圆柱(12)位于基板(11)的一侧,所述基板(11)的另一侧四角位置分别设置有四个支脚(13),所述支角(13)外接转向推杆,在所述基板(11)上开设有连接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2)包括方体(22)和两个挡板(21),挡板(21)与方体(22)垂直设置,所述挡板(21)与所述基板(11)通过连接孔配合固定连接,在所述方体(22)的中心处开设有一个贯穿孔(24),在所述固定件(2)上端开设有凹槽(2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悬臂(3)设置为柱状结构,两端分别有连接孔,所述上悬臂(3)的一端活动嵌接在所述固定件(2)的凹槽(23)内,另一端与车架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悬臂(5)包括一个U型架(54)、两个连接架(51)和四个对称板(52),所述固定件(2)下端嵌接在下悬臂(5)的U型架(54)上并通过螺栓连接;所述两个连接架(51)的一端反向固定在U型架(54)两端,每个连接架(51)的另一端固定设置有两个对称板(52),所述两个连接架(51)通过对称板(52)固定在车架上,在所述下悬臂(5)上端设置有至少一对耳座(53),所述减震器(4)的一端固定连接在耳座(53)上,另一端与轮毂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悬臂(3)和下悬臂(5)等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悬臂(5)可设置为三角形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其特征在于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在所述下悬臂(5)上端设置的耳座(53)为两对,所对应连接的减震器(3)也为两个,左右各两个减震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器(4)为液压减震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对称设置在转向机构的两边,非载人小车独立悬架装置与转向机构活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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