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商用灶具在审
申请号: | 202010117723.5 | 申请日: | 2020-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561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9 |
发明(设计)人: | 徐德明;高建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3/08 | 分类号: | F24C3/08;F24C3/12;F24C15/00;F24C15/12;F24C15/20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杨东明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商用 灶具 | ||
1.一种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燃烧器组件、排烟组件和框架组件,所述燃烧器组件和排烟组件均设于所述框架组件,所述排烟组件的吸烟口对应于所述燃烧器组件设置,所述排烟组件的排烟方式为向上排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组件包括灶具台面和设置于所述灶具台面上的背板框架,所述背板框架位于所述灶具台面的后侧,所述燃烧器组件设置于所述灶具台面,所述排烟组件设置于所述背板框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组件还包括排烟风机和排烟管,所述吸烟口、排烟风机和排烟管依次连通,所述排烟风机设置于所述背板框架内,所述排烟管竖直设置并连接于所述背板框架的上表面。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框架沿竖直方向延伸,所述排烟风机设置于所述吸烟口上方。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管设置于所述排烟风机的上方,所述吸烟口、所述排烟风机和所述排烟管沿竖直方向依次布置。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组件包括两个燃烧器单元,两个所述燃烧器单元并列设置于所述灶具台面,所述吸烟口的数量为两个,并分别与两个所述燃烧器单元一一对应设置,所述排烟风机位于两个所述吸烟口之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烟管位于所述排烟风机的上方,两个所述吸烟口、所述排烟风机和所述排烟管之间呈倒“T”字型布置。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框架内具有排烟通道,所述排烟风机设于所述排烟通道内,所述排烟通道的一端连通至所述吸烟口,所述排烟通道的另一端连通至位于所述背板框架的上表面的总排烟口,所述排烟管连接于所述总排烟口。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商用灶具还包括燃气管道,所述燃气管道接入所述燃烧器组件,所述燃气管道穿过所述排烟通道并延伸至所述背板框架的后侧表面。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框架的后侧表面具有连通所述燃气管道的燃气接口,所述燃气接口用于与外部管道对接。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商用灶具还包括用水管道和用水龙头,所述用水龙头设置于所述背板框架的表面,所述用水管道接入所述用水龙头,且所述用水管道穿过所述排烟通道并延伸至所述背板框架的后侧表面。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框架的后侧表面具有连通所述用水管道的用水接口,所述用水接口用于与外部管道对接。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商用灶具还包括控制组件,所述控制组件设于所述框架组件内,并用于同时控制所述燃烧器组件和所述排烟组件的运行状态。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组件包括相互电连接的控制器和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设置于所述框架组件的正面。
15.如权利要求1-14任一项所述的商用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烟口距所述燃烧器组件的炒锅锅沿的横向距离范围为0-15cm,所述吸烟口距所述燃烧器组件的炒锅锅沿的竖向距离范围为0-15cm。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未经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117723.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