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码头主体回填工艺有效
申请号: | 202010151270.8 | 申请日: | 2020-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2170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1 |
发明(设计)人: | 葛锋;陈栋杰;孙恩林;胡瑞峰;王晨阳;盛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B3/06 | 分类号: | E02B3/06;E02D5/28;E02D17/18;E02B3/18 |
代理公司: | 上海互顺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332 | 代理人: | 成秋丽 |
地址: | 20003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码头 主体 回填 工艺 | ||
1.一种码头主体回填工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采用陆上回填的方式回填码头主体的后沿区域,该后沿区域位于码头的后沿;步骤二、在所述后沿区域采用陆上沉桩方式施工第一钢管桩;步骤三、采用水上回填的方式回填码头主体的第三区域,第三区域位于码头的前沿,后沿区域与第三区域之间具有间隙;步骤四、采用陆上回填的方式回填码头主体的第四区域,第四区域位于后沿区域和第三区域之间;步骤五、在所述第三区域采用水上沉桩方式施工第二钢管桩;第一钢管桩为单根钢管桩结构,第二钢管桩采用锁口钢管桩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码头主体回填工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六、在第一钢管桩和第二钢管桩之间安装拉杆,拉杆裸露在后沿区域和第三区域高度方向的外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码头主体回填工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七、采用水上回填的方式回填码头主体的第五区域,第五区域位于步骤三所述前沿的前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码头主体回填工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八、采用陆上回填的方式回填第六区域,该第六区域为所述第二钢管桩、所述第四区域和所述第三区域围成的空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码头主体回填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沿区域、第四区域和第六区域的顶面标高一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码头主体回填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的后沿区域由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组成;采用陆上回填的方式回填第一区域之后,才采用陆上回填的方式回填第二区域,第二区域紧邻第一区域,并且第二区域位于步骤一所述后沿的前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码头主体回填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区域位于第四区域和第一区域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码头主体回填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的顶面标高一致。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码头主体回填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的第一钢管桩位于第二区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经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151270.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