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回填工业废弃料的填埋硐室及其通风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0304843.6 | 申请日: | 2020-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9591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06 |
发明(设计)人: | 陈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巧霞 |
主分类号: | B09B1/00 | 分类号: | B09B1/00;E21F1/00;E21F3/00;E21F1/04;A61L2/18;A61L9/00 |
代理公司: | 衢州维创维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82 | 代理人: | 刘亚竹 |
地址: | 317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回填 工业 废弃 填埋硐室 及其 通风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回填工业废弃料的填埋硐室及其通风方法,包括山体、形成于所述山体内的主室、至少一个与主室连通的副室以及设于所述副室与主室连通处的密闭门,其特征在于:包括形成于所述山体内且分别与所述主室和副室连通的排气通道以及用于向所述主室和副室送气的供风系统;当所述供风系统向主室和副室供风时,所述主室和副室通过排气通道与外界进行气交互;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可以对工业废弃料储存区进行合理供风,保证储存区的正常通风,从而提高储存区的空气质量,利于工作人员活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固体垃圾的处置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回填工业废弃料的填埋硐室及其通风方法。
背景技术
工业废弃料,也称之为工业废弃物(或工业废物),其主要是指各种废渣、粉尘等,其主要分为一般的工业废物和工业有害物之分,前者如:炉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等等;后者包括有毒的、有腐蚀性的、能传播疾病的;目前,处理工业有害物主要依靠填埋的方式;
硐室(或填埋硐室),是一种未直通地表出口的、横断面较大而长度较短的水平坑道,其主要用于储存各种设备,其另一种功能则是用于填埋上述的工业废弃料;但是,现有的硐室结构单一,能也只能做到简单的储存,然而,对于储存(或填埋,下同)工业废弃料对环境的要求极高,如下:
其一,由于硐室一般设置在地下或者是山体中,而这些环境的湿度极高,特别是在阴雨天气(或阴雨天气过后),而工业废弃料的储存对环境的干燥程度要求较为苛刻,若湿度较高,则极易在硐室内滋生细菌(或病毒),而工作人员长期频繁的出入硐室,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极大,因此,确保硐室的干燥程度是极为重要的;
其二,由于工业废弃料长期填埋于硐室内,其同样会影响硐室内部的空气质量,因此,确保硐室内的空气质量也极为重要;
综上所述,亟需提供一种新型的填埋硐室,来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回填工业废弃料的填埋硐室及其通风方法,旨在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出现的问题。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用于回填工业废弃料的填埋硐室,包括山体、形成于所述山体内的主室、至少一个与主室连通的副室以及设于所述副室与主室连通处的密闭门,其特征在于:包括形成于所述山体内且分别与所述主室和副室连通的排气通道以及用于向所述主室和副室送气的供风系统;当所述供风系统向主室和副室供风时,所述主室和副室通过排气通道与外界进行气交互。
优选为:所述供风系统包括具有进风口和出风口的第一气源装置以及与所述第一气源装置的出风口连通的第一供风主管;其中,所述第一供风主管的输出端形成一个节点,并由该节点分别串联有若干根与所述主室和副室连通的第一供风分管和第二供风分管。
优选为:所述副室具有若干个;还包括形成于各副室与第一供风分管之间扩充腔,并在各扩充腔内设有螺旋缠绕于所述副室外周面上并与所述第一供风分管接触的交互管;其中,所述供风系统还包括具有进风口和出风口的第二气源装置、具有一个输入端和若干个输出端且用于切换气流方向的控制阀、对所述控制阀或第一气源装置或第二气源装置发送电讯号以切换工作状态的控制器、连接于所述控制阀输入端和第二气源装置的出风口之间的第二供风主管以及连接于所述控制阀各输出端和各交互管之间的第三供风分管;所述主室和各副室内均安装有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的湿度传感器,所述控制器基于湿度传感器反馈的信息向所述控制阀发送电讯号,以驱使控制阀和/或第二气源装置切换工作状态。
优选为:还包括安装于所述主室内部和/或副室内部且输入端与所述供风系统输出端连通并用于对主室和/或副室消毒的消毒装置。
优选为:所述消毒装置包括具有进气口和喷液口的本体、与所述本体的喷液口连通的喷嘴、设于所述本体内且连通进气口和喷液口的气腔、至少两个安装于所述本体上且具有与所述气腔连通的加液腔的分体以及与各加液腔对应并用于封闭或开启各加液腔与气腔连通处的启闭组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黄巧霞,未经黄巧霞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304843.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