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人机回收系统及其回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397282.9 | 申请日: | 2020-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3914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4 |
发明(设计)人: | 黄辉;徐文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臻像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53/14 | 分类号: | B60L53/14;B60L53/16;B60L53/35;B64F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金信启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84 | 代理人: | 周斌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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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回收 系统 及其 方法 | ||
1.一种无人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无人机、无人机回收站和回收控制器,其中
所述无人机包括无人机主体、以及与无人机主体电性连接的可升降充电装置,所述可升降充电装置包括驱动装置、充电体以及电性连接无人机主体、充电体的牵引线缆,所述驱动装置驱动所述充电体上升或下降,所述充电体的外侧壁设置有两个极性相反且与所述牵引线缆电性连接的第一电极,所述充电体的底部设置有第一磁铁;
所述无人机回收站包括壳体,所述壳体的上端设置有开口,所述壳体靠近底部的内侧壁间隔设置有两个极性相反且可与所述第一电极电性导通的第二电极,所述第二电极与外部的供电电源电性连接,所述壳体的底部设置有定位装置、以及可与所述第一磁铁吸附的第二磁铁;
所述回收控制器分别与所述无人机、无人机回收站通信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本体设置有充电端口,所述充电端口的正负极分别通过所述牵引线缆与对应的所述第一电极电性连接,所述供电电源的正负极分别与对应的所述第二电极电性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主体的外围设置有保护装置,所述保护装置包括设置于所述无人机主体上端的上护板、设置于所述无人机主体下端的下护板、以及连接所述上护板、下护板的固定件,所述下护板开设有对应所述充电体的通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升降充电装置还包括支架结构,所述支架结构包括两个分别设置于所述下护板的立柱、以及连接两个立柱的横柱,所述驱动装置包括设置于所述横柱一端的电机,所述牵引线缆缠绕于所述横柱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体为倒圆锥体结构,两个所述第一电极分别间隔环设于倒圆锥体结构的斜面,且所述第一电极的电极面朝下,所述第一磁铁设置于倒圆锥体结构的顶点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为漏斗结构,其直径由下往上逐渐增大,所述第二电极分别间隔环设于漏斗结构的斜面,且所述第二电极的电极面朝上与所述第一电极的电极面配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回收站还包括固定结构和卡合结构,所述固定结构包括安装板和若干个设置于安装板上的支撑柱,所述支撑柱支撑所述壳体,所述卡合结构包括若干个水平穿设于所述支撑柱上的卡接件,所述壳体的侧壁开设有对应所述卡接件的卡槽,所述卡接件可穿过所述卡槽以限制所述充电体的活动范围。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护板、下护板及固定件采用树脂材质。
9.一种无人机回收方法,应用于如上述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无人机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A:所述无人机控制器向所述无人机发送回收指令,使所述无人机朝所述定位装置方向飞行;
步骤B:所述无人机飞行至所述无人机回收站的开口范围内,所述驱动装置运行并带动所述充电体下降,所述充电体沿着所述无人机回收站的内侧壁滑动;
步骤C:所述充电体滑动至无人机回收站的底部,所述第一磁铁和所述第二磁铁吸附固定所述充电体和所述无人机回收站,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电极相贴合电性导通。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机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步骤D:所述卡接件穿过所述卡槽抵住所述充电体的上端面,所述无人机向下飞行降落至所述无人机回收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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