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昼夜节律紊乱的治疗在审
申请号: | 202010461784.3 | 申请日: | 2013-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0346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1 |
发明(设计)人: | M·M·德雷斯曼;L·W·利卡梅勒;M·H·波利梅洛伯罗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万达制药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343 | 分类号: | A61K31/343;A61P25/00;A61P25/24;A61P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兰;庞东成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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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昼夜 节律 紊乱 治疗 | ||
1.他司美琼在制备用于治疗罹患与不同步的皮质醇昼夜节律有关的病症的患者中的所述病症的药物中的应用,其中每日在睡眠时间之前施用有效量的他司美琼,从而将皮质醇昼夜节律引导至24小时昼夜节律并保持该24小时节律,并且所述病症选自由下述组成的组:肥胖、抑郁和神经功能缺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患者是光感损伤的患者。
3.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患者是完全失明患者。
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所述有效量是足以将患者的皮质醇昼夜节律引导至包括24小时睡眠-觉醒循环的自然昼夜循环,其中在每日约7至9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后,个人在目标觉醒时间或附近觉醒。
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他司美琼的有效量是10mg/日至100mg/日。
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他司美琼的有效量是20mg/日至50mg/日。
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他司美琼的有效量是20mg/日。
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应用,其中在目标就寝时间之前0.5小时至1.5小时施用所述他司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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