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在增强现实中控制互动的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010516484.0 | 申请日: | 2020-06-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2271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9 |
发明(设计)人: | 王志嵘;李辉;管皓;马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中国)研发中心;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李李;刘奕晴 |
地址: | 210012 江苏省南京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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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增强 现实 控制 互动 方法 装置 | ||
1.一种用于在增强现实中控制互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虚拟角色在增强现实中所融入的真实场景;
当检测到所述真实场景中存在能够引起所述虚拟角色注意的真实对象时,确定所述真实对象是否在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之内;
如果所述真实对象在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之内,则控制所述虚拟角色与所述真实对象进行互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基于所述虚拟角色的眼部在增强现实中针对所述真实场景的相对位置以及与所述虚拟角色对应的真实对象在真实场景中的实际视野范围的大小,构建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虚拟角色对应的真实对象是人。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被构建为以所述虚拟角色的眼部为顶点,并且朝所述虚拟角色在真实场景中所面向的方向无限延伸的锥面。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在水平方向上为标准视线以左60°到标准视线以右60°之内的虚拟视区;并且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在垂直方向上为标准视线以上50°到标准视线以下70°之内的虚拟视区。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真实对象包括多个真实对象,并且
控制所述虚拟角色与所述真实对象进行互动的步骤包括:控制所述虚拟角色与所述多个真实对象中的优先级最高的真实对象进行互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优先级基于以下因素中的至少一者而被确定:
真实对象的常见程度;
真实对象出现的突然性;
真实对象与所述虚拟角色之间的距离;以及
真实对象与所述虚拟角色之间的互动频繁程度。
8.一种用于在增强现实中控制互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虚拟角色在增强现实中所融入的真实场景;
当检测到所述真实场景中存在能够引起所述虚拟角色注意的真实声源时,确定所述真实声源是否在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之内,
如果所述真实声源在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之内,则控制所述虚拟角色的眼球朝所述声源所在的方位移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所述真实声源在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之外,则控制所述虚拟角色的身体和/或头部转向所述声源所在的方位。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基于所述虚拟角色的眼部在增强现实中针对所述真实场景的相对位置以及与所述虚拟角色对应的真实对象在真实场景中的实际视野范围的大小,构建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虚拟角色对应的真实对象是人。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被构建以所述虚拟角色的眼部为顶点,并且朝所述虚拟角色在真实场景中所面向的方向无限延伸的锥面。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在水平方向上为标准视线以左60°到标准视线以右60°之内的虚拟视区;并且所述虚拟角色的虚拟视野范围在垂直方向上为标准视线以上50°到标准视线以下70°之内的虚拟视区。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真实声源的语音内容,控制所述虚拟角色与所述真实声源进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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