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的双中心数据同步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541736.5 | 申请日: | 2020-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1380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3 |
发明(设计)人: | 庄青;毛天时;何巧平;雷馥鸣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6/2455 | 分类号: | G06F16/2455;G06F16/25;G06F16/27;G06Q10/10;G06Q50/30 |
代理公司: |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32237 | 代理人: | 贺翔 |
地址: | 210014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飞行 计划 集中 处理 中心 数据 同步 系统 方法 | ||
1.一种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的双中心数据同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数据提取子系统、数据接收子系统及数据同步子系统;其中,数据提取子系统包含:请求接收模块、数据提取模块、格式转换模块及第一数据发送模块;数据接收子系统包括:第二接收模块及数据匹配更新模块;数据同步子系统包括:模式注册模块、同步请求模块、第一数据接收模块、数据校验模块、缓存模块及第二数据发送模块;
模式注册模块,用于对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系统的模式注册,确定主用和备用两种运行模式;
同步请求模块,用于发送同步数据请求指令;
请求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同步请求模块发送的数据同步指令;
数据提取模块,根据上述请求指令实时自动触发或定时被动提取同步数据;
格式转换模块,用于对数据提取模块提取的同步数据进行格式转换,转换为固定的格式;
第一数据发送模块,将格式转换模块进行格式转换后的同步数据发送给第一数据接收模块;
第一数据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上述第一数据发送模块发送的同步数据;
数据校验模块,用于对上述第一数据接收模块接收的同步数据进行合法性校验;
缓存模块,用于对上述合法性校验通过的数据进行暂时存储;
第二数据发送模块,用于将数据校验模块校验后的合法的同步数据发送给第二数据接收模块;
第二数据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上述合法的同步数据;
数据匹配更新模块,用于对接收到的合法的同步数据进行信息匹配、更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的双中心数据同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提取子系统发送同步数据的方式分为实时同步和定时同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的双中心数据同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同步子系统进行数据同步采用消息队列程序PTP方式,且记录数据推送日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的双中心数据同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校验模块对接收到的同步数据按照固定的格式进行合法性校验,即判断数据是否能够识别,若无法识别则丢弃该数据,并记录日志;若能够识别则缓存该数据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的双中心数据同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匹配更新模块对合法的同步数据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更新相关数据并记录日志;否则,记录匹配不成功的数据信息、匹配不成功的原因及操作日志。
6.一种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的双中心数据同步方法,基于上述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系统,其特征在于,步骤如下:
1)对飞行计划集中处理系统的模式注册,确定主用和备用两种运行模式;
2)同步请求模块定时向数据提取子系统发送同步数据请求指令;
3)请求接收模块根据同步请求模块定时发送指令时间规则,接收上述同步数据请求指令,若未接收到请求指令,则向数据提取模块发布停止数据提取指令;若接收到请求指令,则向数据提取模块发布数据提取指令;
4)当数据提取模块接收到数据提取指令,根据数据同步规则参数表,提取同步数据,存入提取数据队列,否则接收到停止数据提取指令,暂停数据提取工作;
5)格式转换模块从提取数据队列获取数据包,对上述同步数据进行格式转换;
6)将格式转换后的数据包,通过第一数据发送模块发送数据同步子系统;
7)第一数据接收模块,接收步骤6)中的同步数据,存入第一数据接收队列;
8)数据效验模块从第一数据接收队列获取数据包,进行合法性校验,并将效验通过的数据推送给缓存数据库,进行临时存储;
9)第二数据发送模块,向数据接收子系统发送同步数据;
10)第二数据接收模块,接收数据同步子系统推送的同步数据,存入第二数据接收队列,并依次推送给数据匹配更新模块;
11)将接收到的步骤10)第二数据接收队列中的数据进行信息匹配,若匹配成功则更新相关数据并记录日志;否则,记录匹配不成功的数据信息、匹配不成功的原因及操作日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541736.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