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曳引电梯结构在审
申请号: | 202010602775.1 | 申请日: | 2020-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8934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2 |
发明(设计)人: | 顾凯飞;钱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B11/00 | 分类号: | B66B11/00;B66B11/04;B66B11/08;B66B17/12;B66B7/02;B66B7/06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樊晓娜 |
地址: | 215122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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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梯 结构 | ||
1.一种曳引电梯结构,包括设置在电梯井道(1)内的曳引机(2)、轿厢系统(3)、对重系统(4)及传动绳(7),所述曳引机(2)包括曳引轮(22),所述传动绳(7)绕设在曳引轮(22)上;所述轿厢系统(3)包括轿厢框架(31)、两个相对设置的轿厢运行导向轨(32)及与轿厢框架(31)连接的轿厢滑轮组(33),所述轿厢框架(31)能够沿所述轿厢运行导向轨(32)的长度方向移动;所述对重系统(4)包括对重框体(41)、两个相对设置的对重运行导向轨(42)及与对重框体(41)连接的对重滑轮组(43),所述对重框体(41)能够沿所述对重运行导向轨(42)的长度方向移动,其特征在于,
所述曳引机(2)及对重系统(4)均设置在轿厢系统(3)的后侧,且两者均设置在电梯井道(1)宽度方向的内侧;所述曳引轮(22)的轴向中心延长线与两个轿厢运行导向轨(32)的中心连线在同一水平面的投影所形成的两线的夹角锐角范围为45°-90°;
所述曳引电梯结构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轿厢系统(3)与曳引机(2)之间的第一导向排轮组件(5)以及设置在所述曳引机(2)与对重系统(4)之间的第二导向排轮组件(6),所述传动绳(7)的一端从所述曳引轮(22)的第一出绳端伸出并通过所述第一导向排轮组与轿厢滑轮组(33)连接,所述传动绳(7)的另一端从所述曳引轮(22)的第二出绳端伸出并通过第二导向排轮组件(6)与对重滑轮组(43)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曳引电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向排轮组件(5)包括两个第一定滑轮,所述第二导向排轮组件(6)包括两个第二定滑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曳引电梯结构,其特征在于,两个第一定滑轮位于同一水平面,或两个第一定滑轮位于不同水平面;所述两个第二定滑轮位于同一水平面,或两个第二定滑轮位于不同水平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曳引电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轿厢运行导向轨(32)的中心连线与两个对重运行导向轨(42)的中心连线平行,或所述两个轿厢运行导向轨(32)的中心连线与两个对重运行导向轨(42)的中心连线之间形成预设的夹角,若所述夹角为锐角,所述夹角小于等于3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曳引电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滑轮组(33)的中心连线与两个轿厢运行导向轨(32)的中心连线平行,或所述轿厢滑轮组(33)的中心连线与两个轿厢运行导向轨(32)的中心连线之间形成预设夹角,若所述夹角为锐角,所成夹角小于等于4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曳引电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滑轮组(33)设置在所述轿厢框架(31)的底部或顶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曳引电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曳引机(2)设置在所述电梯井道(1)底部至井道(1)顶部所形成的任一高度区间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曳引电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曳引电梯结构还包括两个分别用于固定传动绳(7)两端的传动绳端部固定组件(8);与所述轿厢滑轮组(33)连接的传动绳(7)的一端与一个传动绳端部固定组件(8)固定连接,与对重滑轮组(43)连接的传动绳(7)的另一端与另一个传动绳端部固定组件(8)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曳引电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曳引机(2)通过曳引机托架(21)固定设置在井道内侧壁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曳引电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滑轮组(33)包括至少两个动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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