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力供给装置、电力供给系统、电力供给方法和记录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010757142.8 | 申请日: | 2020-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1107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2 |
发明(设计)人: | 永田训;堀宏展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2J7/35 | 分类号: | H02J7/35;H02J7/02;H02J7/00;H02M7/66;B60L53/16;B60L53/18;B60L53/51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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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力 供给 装置 系统 方法 记录 介质 | ||
1.一种电力供给装置,其被配置为向可移动物体供给充电电力,所述可移动物体包括动力单元、用于向所述动力单元供给电力的蓄电池、以及用于利用不超过充电电力的最大值的充电电力来对所述蓄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电路,
所述电力供给装置包括:
上限值接收单元,其被配置为从至少一个外部装置接收表示所述最大值的上限值的上限值信号;
最大值发送单元,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上限值来将表示所述最大值的最大值信号发送至所述可移动物体;
禁止单元,其被配置为禁止所述最大值发送单元将表示与由前一最大值信号表示的最大值不同的最大值的下一最大值信号发送至所述可移动物体,直到从发送所述前一最大值信号起经过了预定的禁止时间段为止;以及
响应单元,其被配置为在所述上限值接收单元在所述禁止时间段内从所述至少一个外部装置接收到表示与由前一上限值信号表示的上限值不同的上限值的下一上限值信号的情况下,将不接受信号发送至所述至少一个外部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中,
所述不接受信号包括表示不发送所述下一最大值信号的不接受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中,
所述不接受信息包括表示到所述禁止时间段的结束的剩余时间的等待时间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中,
所述不接受信息包括表示当前的最大值的当前最大值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中,
所述响应单元被配置为:
在除所述禁止时间段以外的时间段内从所述至少一个外部装置接收到所述下一上限值信号的情况下,将表示发送所述下一最大值信号的接受信号发送至所述至少一个外部装置,并且
在所述禁止时间段内从所述至少一个外部装置接收到所述下一上限值信号的情况下,将所述不接受信号发送至所述至少一个外部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中,
所述禁止时间段的长度等于或大于3秒。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中,
所述最大值信号利用具有预定频率的矩形波的占空比表示所述最大值,以及
所述禁止单元被配置为禁止所述占空比的改变,直到从发送所述最大值信号起经过了所述禁止时间段为止。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还包括:
允许值设置单元,其被配置为设置所述最大值的允许值,
其中,所述最大值发送单元被配置为在由所述上限值信号表示的上限值大于所述允许值设置单元所设置的允许值的情况下,将表示设置成所述允许值的最大值的所述最大值信号发送至所述可移动物体。
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还包括:
禁止时间段设置单元,其被配置为设置所述禁止时间段的长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中,
所述至少一个外部装置包括第一外部装置和第二外部装置,以及
所述上限值接收单元包括:
第一接收单元,其被配置为从所述第一外部装置接收所述上限值信号;以及
第二接收单元,其被配置为从所述第二外部装置接收所述上限值信号。
11.一种电力供给系统,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以及
所述至少一个外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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