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污染溯源管控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763419.8 | 申请日: | 2020-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62038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8 |
发明(设计)人: | 李智;邹雄伟;凌清;彭德运;彭文姣 | 申请(专利权)人: |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14 | 分类号: | G01N1/14;G01N33/18;G08C17/02;G01C9/00 |
代理公司: | 长沙智嵘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3211 | 代理人: | 颜汉华 |
地址: | 410205 湖***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污染 溯源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污染溯源管控方法,其先在排污系统的各个监测点都设置带水质监测功能的采样瓶,然后在采样瓶内预设好水质异常报警的触发条件,一旦达到触发条件,采样瓶实时将检测到的水质数据传输至远程管理平台,远程管理平台即可根据每个监测点的水质异常情况进行排查并确定污染源头区域,如果排查出最上游的水质异常监测点为企业排污口,则意味着该企业即为违规排污企业。采用的是带水质监测功能的采样瓶进行在线监控,采样瓶监测装置的成本较低,并且可以对排污管、渠的各节点进行在线监控,当出现非法排污时,可快速溯源污染源头企业,解决了人工监管存在的实时性、连续性、全面性问题,为环境主管部门提供了一种高效的监管技术手段。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污染物溯源技术领域,特别地,涉及一种污染溯源管控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水污染源在线监控并非覆盖到所有排污企业,很大一部分企业都是采用自行监测方式,对于自行监测的企业,环境主管部门通常采用不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来进行监督,这种监管方式由于缺乏实时性和连续性,部分不自律的企业仍然会利用监管的漏洞进行非法排污,但受限于建设资金的问题,当前阶段在线监控还无法实现对排污企业的全覆盖,当出现非法排污造成的污染事件时,由于缺少实时、全面的监管手段,导致污染的溯源、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效率低,给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造成很大困扰。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污染溯源管控方法,以解决目前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缺少实时、全面的监管手段导致污染溯源工作效率低、难度大的技术问题。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污染溯源管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在各监测点设置带水质监测功能的采样瓶;
步骤S2:在采样瓶内预设水质异常预警的触发条件;
步骤S3:根据各个监测点的水质异常情况确定污染源头区域;
若最上游的水质异常监测点为企业排污口,即可确定该企业为违规排污企业。
进一步地,若污染源头区域存在多条支线管、渠,则所述污染溯源管控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4:排查污染源头区域内的可疑污染物,获得可疑企业名单。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4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41:取得污染源头区域内所有排污企业的名单;
步骤S42:根据排污企业名单获得污染源头区域所涉及的特征污染物;
步骤S43:根据最上游水质异常监测点的水质变化情况或规律查找出相应的成因污染物;
步骤S44:将成因污染物与特征污染物进行比对得到可疑污染物;
步骤S45:根据可疑污染物获取污染源头区域内排放该可疑污染物的企业名单。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2中还在采样瓶内预设有自动采样的触发条件。
进一步地,还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5:取水质异常监测点的采样瓶进行检测,进一步缩小可疑企业范围或确定违规排污企业。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2中水质异常预警的触发条件为:当带水质监测功能的采样瓶监测到相关水质参数指标的数值变化率大于第一阈值时,采样瓶将水质数据发送至远程管理平台。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2中自动采样的触发条件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763419.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地下管网动态采样方法
- 下一篇:一种热更新方法、装置、计算机存储介质以及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