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折叠机构及包括该折叠机构的折叠车有效
申请号: | 202010834425.8 | 申请日: | 2020-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425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01 |
发明(设计)人: | 徐轶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杰伦塑胶灯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K15/00 | 分类号: | B62K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之于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67 | 代理人: | 何志欣 |
地址: | 523570 广东省东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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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折叠 机构 包括 | ||
1.一种折叠车,包括:把手部(100a)、前轮(100b)、座椅(200a)和后轮(200b),其中:
所述前轮(100b)与地面接触形成前着地点(A);
所述后轮(200b)与地面接触形成后着地点(B);
在所述折叠车处于展开状态的情况下,所述前着地点(A)和所述后着地点(B)形成的连线与所述前轮(100b)的转轴和/或所述后轮(200b)的转轴大致垂直;
其特征在于,
所述把手部(100a)和所述前轮(100b)分别连接至第一弯曲支架(100)相对的两端,所述座椅(200a)和所述后轮(200b)分别连接至第二弯曲支架(200)相对的两端;
其中,所述第一弯曲支架(100)和所述第二弯曲支架(200)按照彼此反向弯曲的方式通过折叠机构(300)铰接,以使得在所述折叠车处于展开状态的情况下,所述前着地点(A)、所述后着地点(B)和所述折叠机构(300)折叠中心限定出能够保持所述折叠车平稳运动的三角结构;
而在所述折叠车处于折叠状态的情况下,所述前着地点(A)和所述后着地点(B)形成的连线能够与所述前轮(100b)的转轴和/或所述后轮(200b)的转轴大致并行;
在所述折叠车的正视图中观察,连接所述把手部(100a)的第一上管段(100c)投影至地面的长度小于连接所述前轮(100b)的第一下管段(100d)投影至地面的长度,从而所述折叠车的重心与所述折叠中心的水平距离按照能够防止所述折叠车以所述前着地点(A)为转动中心翻转的方式小于所述折叠车的重心和所述前着地点(A)的水平距离;
所述折叠车的重心能够在所述把手部(100a)沿所述第一弯曲支架(100)的第一上管段(100c)的轴向移动的情况下和/或在所述座椅(200a)沿所述第二弯曲支架(200)的第二上管段(200c)的轴向移动的情况下得以调节;
第一上管段(100c)的轴线与水平面形成第一夹角α,第二上管段(200c)的轴线与水平面形成第二夹角β,第一弯管段(100e)和第二弯管段(200e)按照第一夹角α大于第二夹角β的方式预制,从而,把手部(100a)相对地面的高度能够大于座椅(200a)相对地面的高度,进而满足人群骑行的姿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机构(300)包括用于使得所述第一弯曲支架(100)能够相对所述第二弯曲支架(200)转动的铰接轴(300a),
其中,在所述折叠车的俯视图上观察,所述铰接轴(300a)的轴线位于所述第一弯曲支架(100)的外缘和所述第二弯曲支架(200)的外缘限定的空间以外。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机构(300)设置有所述铰接轴(300a)的一侧的相对侧具有锁紧装置,
所述锁紧装置能够限制所述第一弯曲支架(100)绕所述铰接轴(300a)转动以使得在折叠车处于行走状态时所述前着地点(A)、所述后着地点(B)和所述折叠机构(300)折叠中心形成稳定的所述三角结构;
在所述锁紧装置解除锁定的情况下,所述第一弯曲支架(100)能够绕所述铰接轴(300a)转动使得所述折叠车能够被折叠。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弯曲支架(100)包括第一弯管段(100e),所述第二弯曲支架(200)包括第二弯管段(200e),
其中,所述第一弯曲支架(100)的第一弯管段(100e)与所述第二弯曲支架(200)的第二弯管段(200e)按照彼此反向弯曲的方式通过折叠机构(300)铰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折叠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弯管段(100e)和所述第二弯管段(200e)按照所述第一弯曲支架(100)的第一上管段(100c)的轴线与水平面形成的第一夹角(α)大于所述第二弯曲支架(200)的第二上管段(200c)的轴线与所述水平面形成的第二夹角(β)的方式预制,而使得把手部(100a)相对地面的高度能够大于座椅(200a)相对地面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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