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不充分信息条件下道路灾害应急处治措施快速抉择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948980.3 | 申请日: | 2020-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5307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发明(设计)人: | 李聪;邓卫东;徐霈;唐胜传;熊潮波;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10/06 | 分类号: | G06Q10/06;G06Q50/2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杨柳岸 |
地址: | 400067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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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不充分 信息 条件下 道路 灾害 应急 处治 措施 快速 抉择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不充分信息条件下道路灾害应急处治措施快速抉择方法,属于信息化领域。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构造规范化评价矩阵;S2:建立方案两两比较的“偏好”指标和“厌恶”指标;S3:构建方案两两比较的“获益”指标;S4:构建方案的“综合获益”指标。基于道路灾害应急处治方案选取影响因素评判信息不充分条件,建立可行方案两两比较的“偏好”和“厌恶”指标,进而构建一方案相对于另一方案的“综合获益”指标,最后根据“综合获益”指标数值,由大到小,对方案实施由优至劣的排序。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信息化领域,涉及不充分信息条件下道路灾害应急处治措施快速抉择方法。
背景技术
通常情况下,道路灾害可供选择的应急处治措施很多,如何快速选取“性价比”最高的措施或方案,目前在工程实际应用中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影响方案选择的因素繁杂,有些因素还存在自相矛盾的情况,如某一方案所选取的材料单价较低,但材料产地距离较远,获取困难;二是针对某些因素,进行方案评价时,由于时间紧迫,无法掌握其完全的充分的信息,如某一方案所选取的材料,因外界环境影响,形成基本强度的时长在二十四小时至七十二小时之间,由于应急处治的时间限制,无法通过试验确定精准的时长。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充分信息条件下道路灾害应急处治措施快速抉择方法。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不充分信息条件下道路灾害应急处治措施快速抉择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构造规范化评价矩阵;
S2:建立方案两两比较的“偏好”指标和“厌恶”指标;
S3:构建方案两两比较的“获益”指标;
S4:构建方案的“综合获益”指标。
可选的,所述S1具体为:
假设可行的或可供选择的道路灾害应急处治方案有m种,这m种方案构成的集合为:
方案集合P={p1,p2,...,pm},i=1,2,...,m;
用于评判方案优劣的因素或属性有n类,这n类属性构成的集合为:
属性集合Q={q1,q2,...,qn},j=1,2,...,n;
构造初始化评价矩阵M'e:,i=1,2,...,m,j=1,2,...,n;
e'ij为方案pi在属性qj项的评价值,在信息不充分条件下的属性评价值为一个区间;
方案pi在属性qj项的评价值e'ij通常记为:
e'ij[e'-ij,e'+ij](0 e'-ij e'+ij) (2)
e'-ij和e'+ij分别称为评价值e'ij的下限和上限;
为消除量纲影响与便于比较分析,通常将评价值e'ij进行标准化处理,即将e'ij转换为e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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