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和垃圾分类回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008633.9 | 申请日: | 2020-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2742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4 |
发明(设计)人: | 施立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康灵盾智能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F1/14 | 分类号: | B65F1/14;B65F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智立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27 | 代理人: | 陈月霞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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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垃圾 分类 回收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检测装置、垃圾桶、带有栅门的围栏;
所述检测装置用于对待投入所述垃圾桶的垃圾进行第一次检测,判断垃圾是否符合预设标准;
当垃圾第一次检测符合预设标准时,所述检测装置将垃圾倒入至所述垃圾桶内;
当垃圾第一次检测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所述围栏的所述栅门锁闭。
其中,所述围栏用于围合形成一限制区域,所述垃圾桶的投放口位于所述限制区域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装置包括检测模块和承托盘,所述承托盘用于放置垃圾,所述检测模块用于对所述承托盘上的垃圾进行检测;
当垃圾第一次检测符合预设标准时,所述承托盘将垃圾倒入至垃圾桶内;
当垃圾第一次检测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所述承托盘能够使垃圾处于外露状态,以便于用户将不符合预设标准的部分垃圾取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装置包括显示模块和标记模块,所述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承托盘上的垃圾的图像,所述标记模块用于在所述显示模块显示的图像上对所述承托盘上垃圾中的不符合预设标准的垃圾进行标记。
4.如权利要求2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盘位于所述垃圾桶内,所述承托盘用于承接从所述投放口投入的垃圾;
当垃圾第一次检测不符合预设分类标准时,所述承托盘将所述垃圾移出至所述垃圾桶外。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识别模块,用于识别用户;所述投放口可开闭,所述识别模块识别用户后,所述垃圾桶的投放口打开,供用户投放垃圾。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记录模块,当所述承托盘上的垃圾第一次检测不符合预设分类标准时,所述承托盘将垃圾移出至所述垃圾桶外后;
在经过第一预设时间后,所述承托盘移入所述垃圾桶内,所述检测模块对所述承托盘上的垃圾第二次检测;
当所述承托盘上的垃圾第二次检测符合预设标准时,所述承托盘将垃圾倒入至所述垃圾桶内;
当所述承托盘上的垃圾第二次检测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所述记录模块对用户此次丢垃圾的行为信息进行标记,且所述承托盘在第二预设时间后将垃圾倒入至所述垃圾桶中;
所述栅门打开。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设有一手动模块;当第二次检测不合格后,用户在第二预设时间内触发所述手动模块时,所述承托盘移出所述垃圾桶;
在用户再次触发所述手动模块时,所述承托盘移入所述垃圾桶,所述检测模块对所述承托盘上垃圾进行检测;或在第三预设时间后,所述承托盘自动移入垃圾桶,所述检测模块对承托盘上垃圾进行检测。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警示模块,在所述承托盘上的垃圾第二次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所述栅门打开时,所述警示模块发出警示信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桶包括第一容腔和第二容腔;所述第一容腔用于容置所述承托盘的符合预设标准的垃圾,所述第二容腔用于容置所述承托盘上不符合预设标准的垃圾。
10.一种垃圾分类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
对用户进行识别;
识别成功后,对垃圾进行第一次检测;
第一检测符合预设标准后,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第一次检测不符合预设标准后,将垃圾移出至垃圾桶外,围栏锁闭;
在第一预设时间后,将垃圾移入垃圾桶内,对垃圾进行第二次检测,围栏打开;
第二次检测符合预设标准后,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第二次检测不符合预设标准时,对用户的此次丢垃圾行为进行标记,围栏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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