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户不规范停车的检测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2011108270.6 | 申请日: | 2020-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1973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5 |
发明(设计)人: | 曹学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智行星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7 | 分类号: | G08G1/017;G08G1/01;G06V40/16;G06V20/52 |
代理公司: | 上海唯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29 | 代理人: | 汪家瀚 |
地址: | 310012 浙江省杭州市西***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户 规范 停车 检测 方法 装置 设备 存储 介质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户不规范停车的检测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其中,方法包括:获取摄像头拍摄的关于停车区域的图像;从图像中识别出不规范停放的目标车辆所在的第一检测框和包含人员的第二检测框;基于第一检测框和第二检测框在图像中的位置关系确定出不规范停车的责任人。本发明通过获取摄像头拍摄的关于停车区域的图像,从该图像中识别出不规范停放的目标车辆的第一检测框和包含人员的第二检测框,利用两种检测框之间的位置关系来将不规范停车与用户进行关系,确定出不规范停车的责任人,从而为不规范停车的治理提供数据支撑,方便运维进行相关责任人的惩罚或者限制措施,达到提高不规范停车的管理效果的目的。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机器视觉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户不规范停车的检测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共享车辆包括共享汽车、共享单车和共享助力车等。目前,共享车辆的一般分为两种停放方式,一种是即用即停,一种是固定停车桩停车。即用即停的方式虽然能够极大方便用户的出行,随时使用,随地停放,但是这种方式往往会导致车辆乱停的现象,严重影响市容。目前对于共享车辆,尤其是共享单车,通常是会划定公共停车区域,在该停车区域内,用户可以随时停当,并且不固定车桩,停放方式相对灵活。但是任然避免不了乱停、歪停、停放不整齐或车辆倒地的不规范停车现象,这些现象不仅影响市容,也妨碍他人有序停车。发明人认为,虽然已经有了许多检测这类共享车辆不规范停车行为的方案,但是如果不能将不规范停车行为关联到对应的责任人,并通过相应的共享单车信誉分机制对责任人进行一些信誉处罚,并在用户多次不规范停车后限制用户的用车,则很难从根本上提高用户规范停放共享车辆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这类现象的发生。目前还没有公开的技术方案来确定出不规范停车的责任人。
发明内容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不规范停车行为的检测没有确定出不规范停车的责任人,导致不规范停车的治理效果不明显。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户不规范停车的检测方法,应用于服务器,预先划分有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区域,所述停车区域对应设置至少一个摄像头,用于采集该停车区域内的图像,所述方法包括:获取所述摄像头拍摄的关于停车区域的图像;从所述图像中识别出不规范停放的目标车辆所在的第一检测框和包含人员的第二检测框;基于所述第一检测框和所述第二检测框在所述图像中的位置关系确定出不规范停车的责任人。
在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从所述图像中识别出不规范停放的目标车辆所在的第一检测框,包括:从所述图像中检测得到停放车辆的检测框;判断所述停放车辆的检测框的坐标是否在预设范围内,其中,所述预设范围为在所述停车区域内划定的停车点位的区域;当所述坐标不在所述预设范围内时,确定所述停放车辆为不规范停放的目标车辆,所述停放车辆的检测框作为所述第一检测框。
在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中,还包括:判断所述停放车辆的车头是否符合所述停车区域预设的车头朝向;当不符合所述停车区域预设的车头朝向时,确定所述停放车辆为不规范停放的目标车辆,所述停放车辆的检测框作为所述第一检测框。
在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从所述图像中检测得到停放车辆的检测框,包括:将所述图像输入到预先训练得到的目标检测模型,得到所述目标监测模型输出的初始检测框;利用所述初始检测框之间的交并比和距离对所述初始检测框进行过滤,去除重复的初始检测框,得到所述停放车辆的检测框。
在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第一检测框和所述第二检测框在所述图像中的位置关系确定出不规范停车的责任人,包括:计算所有所述第二检测框的中心点与所述第一检测框的中心点的距离;判断所述距离是否小于等于预设距离阈值;当存在距离小于等于所述预设距离阈值的第二检测框时,将该第二检测框中距离所述第一检测框的中心点距离最小的第二检测框内的人员判定为不规范停车的疑似责任人。
在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中,还包括:判断所述疑似责任人对应的第二检测框中是否有人脸检测结果;当所述疑似责任人对应的第二检测框中有人脸检测结果时,从所述疑似责任人对应的第二检测框中提取人脸图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智行星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杭州智行星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108270.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