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用于空气炸锅的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201087.0 | 申请日: | 2020-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7142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2 |
发明(设计)人: | 王旭宁;朱生博 | 申请(专利权)人: |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3/00 | 分类号: | A23L13/00;A23L5/20;A23L5/10;A47J27/04;A47J37/06;A47J36/2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0117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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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空气 炸锅 肉类 加工 方法 | ||
1.一种适用于空气炸锅的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炸锅包括机座、加工组件、热风组件及蒸汽组件,所述机座限定出工作空间,所述加工组件设置于所述工作空间内,所述加工组件用于放置肉类食材,所述热风组件包括加热件及热风风扇,所述加热件加热所述工作空间,所述热风风扇使热空气在工作空间内循环并对食材进行加热,所述蒸汽组件产生并向工作空间内注入蒸汽,所述加工方法包括蒸汽烤阶段;
蒸汽烤阶段:将肉类食材放置于加工组件内,控制热风组件以预设温度T1对工作空间进行加热,T1100℃,控制蒸汽组件向工作空间内同步注入蒸汽,以使混合的热空气及蒸汽同时在工作空间内循环并作用于食材,在肉类食材表面形成水汽膜以固化并形成脆化表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烤阶段前还设有空气炸阶段:控制所述热风组件以预设温度T2对工作空间加热第一时间s1。
3.如权利要求1所述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热风组件的功率为P,所述工作空间的容量为V,热风组件的功率与容量之比P/V以不低于200W/L对工作空间加热。
4.如权利要求1所述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烤阶段前还设有纯蒸阶段:控制所述蒸汽组件向所述工作空间内注入蒸汽并持续第二时间s2。
5.如权利要求1所述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烤阶段后还设有空气炸阶段:控制所述蒸汽组件停止工作,所述热风组件以第三预设温度T3对工作空间进行持续加热。
6.如权利要求5所述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炸锅包括连通工作空间和外部空间的排气通道,以使工作空间内蒸汽由排气通道排出工作空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烤阶段工作空间的预设温度120℃≤T1≤260℃。
8.如权利要求1所述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烤阶段的持续时间s与整体加工过程的时间S的比值为n,n≥3/4。
9.如权利要求1所述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烤阶段的持续时间s≥10分钟。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肉类食材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热风组件位于所述工作空间上方,所述蒸汽组件的进气位置位于所述工作空间下方并将蒸汽注入工作空间内,混合的热空气及蒸汽在工作空间内循环并完全包围肉类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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