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极端子在审
申请号: | 202011222794.8 | 申请日: | 2020-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8716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发明(设计)人: | H·弗伦泽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陆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R13/639 | 分类号: | H01R13/639;H01R13/621;H01R13/56;H01M50/5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汪勤;吴鹏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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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 极端 | ||
1.一种电池极端子(14),该电池极端子具有环形区段(20)和夹紧机构(32),该环形区段在周向(U)上至少部分地包围圆柱形的或圆锥形的接纳空间(18),其中,环形区段(20)在周向(U)具有中断部(22),该中断部具有两个相对置的边缘(24、26),其中,在边缘(24、26)上分别设置有用于夹紧机构(32)的夹紧区段(28、30),该夹紧机构作用在夹紧区段(28、30)上并且能够向边缘(24、26)施加夹紧力,该夹紧力将相对置的边缘(24、26)朝向彼此挤压,其特征在于,设置有限力机构(50),该限力机构在达到边缘(24、26)之间的最小间距时防止施加到夹紧区段(28、30)上的夹紧力提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极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力机构(50)在达到最小间距时锁止所述夹紧机构(3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极端子,其特征在于,夹紧机构(32)具有两个能够相对彼此运动的夹紧元件(34、42),其中,所述限力机构(50)在达到最小间距时锁止至少一个夹紧元件(34、42)的运动。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电池极端子,其特征在于,在达到最小间距时,所述限力机构(50)锁止至少一个止挡部(28、30)的运动。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电池极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力机构(50)具有间隔元件(48),该间隔元件具有第一止挡部(52),在达到最小间距时,第一夹紧区段(28、30)和/或第一夹紧元件(34、42)的贴靠面贴靠在该第一止挡部上。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电池极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力机构(50)具有间隔元件(48),该间隔元件具有第二止挡部(54),在达到最小间距时,第二夹紧区段(30、28)和/或第二夹紧元件(42、32)的贴靠面贴靠在该第二止挡部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电池极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间隔元件(48)是单独的构件,该构件保持在夹紧机构(32)上和/或保持在至少一个夹紧区段(28、30)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池极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间隔元件(48)是圆柱形的套筒,所述第一止挡部和/或第二止挡部(52、54)设置在该套筒的轴向端部上。
9.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电池极端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间隔元件(48)与夹紧元件(34、42)和/或夹紧区段(28、30)一体地构造。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池极端子,其特征在于,第一夹紧元件具有螺栓(34),第二夹紧元件具有螺母(42),其中,为了施加夹紧力将螺母(42)拧到螺栓(3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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