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光源模组及包括该光源模组的照明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011342042.5 | 申请日: | 2020-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2090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6 |
发明(设计)人: | 周志贤;范晓鸣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L33/50 | 分类号: | H01L33/5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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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光源 模组 包括 照明 装置 | ||
1.一种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
蓝光发生部,发出峰值波长位于蓝光区430~470nm的第一颜色光;
青光发生部,发出峰值波长位于青光区470~510nm的第二颜色光;
黄绿光发生部,发出峰值波长位于黄绿光区510~600nm的第三颜色光;
红光发生部,发出峰值波长位于红光区600~780nm的第四颜色光,所述红光发生部包括第一附加发光体和第二附加发光体,所述第一附加发光体被布置为接收所述蓝光发生部所发射的部分光线,并将其转换为峰值波长位于630~690nm的光形成红光区内的主发射峰,所述第二附加发光体被布置为接收所述蓝光发生部所发射的部分光线,并将其转换为峰值波长位于610~640nm的光形成红光区内的次发射峰,所述次发射峰的光谱强度为所述主发射峰的光谱强度的30.0~80.0%,
所述第一颜色、第二颜色光、第三颜色光和第四颜色光混合形成所述光源模组的发射光,所述发射光为色温在3000K~6000K的白光,所述发射光在CIE1931色空间上,与黑体轨迹BBL的距离duv= -0.007~0.007。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发射峰的半宽度不大于30.0nm。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
所述蓝光发生部,发出峰值波长位于蓝光区440~460nm的第一颜色光;
所述青光发生部,发出峰值波长位于青光区480~500nm的第二颜色光。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光发生部发出的光在红光区600~780nm内的光谱辐射能量在所述光源模组的发射光的可见光区即380~780nm范围内的总辐射能量中的占比≥25.0%。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光发生部发出的光在630~690nm内的光谱辐射能量在所述光源模组的发射光的可见光区即380~780nm范围内的总辐射能量中的占比为15.0~50.0%。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蓝光发生部发出的光在蓝光区430~470nm内的光谱辐射能量在所述光源模组的发射光的可见光区即380nm~780nm范围内的总辐射能量中的占比为15.0~50.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青光发生部发出的光在青光区470~510nm内的光谱辐射能量在所述光源模组的发射光的可见光区即380nm~780nm范围内的总辐射能量中的占比为10.0~30.0%。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青光发生部发出的光在青光区470~510nm内的光谱辐射能量在所述光源模组的发射光的可见光区即380nm~780nm范围内的总辐射能量中的占比为10.0~20.0%。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蓝光发生部发出的光在蓝光区430~470nm内形成第一峰,所述第一峰的光谱强度为所述主发射峰的光谱强度的20.0~100.0%。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峰的光谱强度为所述主发射峰的光谱强度的30.0~80.0%。
11.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青光发生部发出的光在青光区470~510nm内形成第二峰,所述第二峰的光谱强度为所述主发射峰的光谱强度的25.0~100.0%。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源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峰的光谱强度为所述主发射峰的光谱强度的3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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