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快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诱导分流判别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429845.4 | 申请日: | 2020-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4204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3 |
发明(设计)人: | 胡晓健;吴楠;陈诺;陆建;陈淑燕;马永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南大学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G08G1/052;G08G1/065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田凌涛 |
地址: | 210096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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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快速 道路 交通事故 应急 诱导 分流 判别 方法 | ||
1.一种快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诱导分流判别方法,用于针对包括发生交通事故位置的目标路段,判断是否需要对目标路段中交通事故所在位置的上游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其中,所述目标路段中设有匝道,所述上游车辆的行驶方向指向交通事故所在位置;
其特征在于,基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触发执行如下步骤:
步骤1、根据预设的快速道路网数据库,获取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的原始通行能力C0,以及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实际通行能力C;
针对上游路段中距离交通事故所在位置的距离在预设距离范围内的目标上游路段,获取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交通流量Q0;
执行步骤2;
步骤2、判断目标上游路段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交通流量Q0是否小于等于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该类型交通事故时的实际通行能力C,是则不需要对上游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否则执行步骤3;
步骤3、根据如下公式:
获取最大排队长度Atmax;
其中,Q1为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交通流量,t1为交通事故的持续时间,K0为交通事故所在位置的上游路段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车辆密度,K1为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该交通事故时的车辆密度,Km为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的原始车辆密度;
获取交通事故所在位置距离上游路段中最近匝道的距离Lm;
执行步骤4;
步骤4、判断Atmax是否小于等于Lm,是则不对上游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否则执行步骤5;
步骤5、判断Lm是否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L,是则对上游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否则执行步骤6;
步骤6、根据如下公式:
获取交通事故引起的拥堵的最短消散时间tmin;
判断tmin是否大于预设的时间阈值,是则对上游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否则不对上游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诱导分流判别方法,其特在于,在步骤1中,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实际通行能力C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1、获取交通事故的事故现场所占用的车道数;
步骤1-2、根据交通事故的地点信息、交通事故的事故现场所占用的车道数,结合预设的交通事故数据库,确定交通事故类型;
步骤1-3、根据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的原始通行能力C0,结合预设的与交通事故类型所对应的影响因子β,确定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该类型交通事故时的实际通行能力C=β*C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诱导分流判别方法,其特在于,在步骤3中,方法还包括根据如下方法获取交通事故的持续时间t1:
获取救援车辆到达交通事故所在位置的时间tb,结合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平均用时ta、与交通事故类型相对应的事故救援平均用时tc,获取交通事故的持续时间t1;
根据如下公式:
t1==ta+tb+tc
获取交通事故的持续时间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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