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快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诱导分流判别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1429845.4 | 申请日: | 2020-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4204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3 |
发明(设计)人: | 胡晓健;吴楠;陈诺;陆建;陈淑燕;马永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南大学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G08G1/052;G08G1/065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田凌涛 |
地址: | 210096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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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快速 道路 交通事故 应急 诱导 分流 判别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快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诱导分流判别方法,方法包括获取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的原始通行能力、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实际通行能力,以及目标上游路段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交通流量、最大排队长度、交通事故引起的拥堵的最短消散时间,综合分析比对获取的各数据,判断是否需要对目标上游路段中的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判别;本发明提供的方法简单,判别结果的准确度高,用于快速及时的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诱导分流判别。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交通分流判别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快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诱导分流判别方法。
背景技术
在快速道路运行中,最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就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可以分成两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指由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二阶段主要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所引发的交通拥堵。
交通诱导分流是缓解拥堵的交通管控措施,快速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交通拥堵后,如果不能及时对非事故路段的车辆进行合理的诱导分流,交通拥堵的范围和影响时间会扩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会延长,同时二次事故发生概率会增加。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提供一种可以及时快速的判别是否需要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诱导分流的方法。
技术方案:本发明提供的快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诱导分流判别方法,用于针对包括发生交通事故位置的目标路段,判断是否需要对目标路段中交通事故所在位置的上游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其中,所述目标路段中设有匝道,所述上游车辆的行驶方向指向交通事故所在位置;
其特征在于,基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触发执行如下步骤:
步骤1、根据预设的快速道路网数据库,获取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的原始通行能力C0,以及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实际通行能力C;
针对上游路段中距离交通事故所在位置的距离在预设距离范围内的目标上游路段,获取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交通流量Q0;
执行步骤2;
步骤2、判断目标上游路段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交通流量Q0是否小于等于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该类型交通事故时的实际通行能力C,是则不需要对上游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否则执行步骤3;
步骤3、根据如下公式:
获取最大排队长度Atmax;
其中,Q1为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交通流量,t1为交通事故的持续时间,K0为交通事故所在位置的上游路段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车辆密度,K1为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该交通事故时的车辆密度,Km为交通事故所在位置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的原始车辆密度;
获取交通事故所在位置距离上游路段中最近匝道的距离Lm;
执行步骤4;
步骤4、判断Atmax是否小于等于Lm,是则不对上游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否则执行步骤5;
步骤5、判断Lm是否大于预设的距离阈值L,是则对上游车辆进行应急诱导分流;否则执行步骤6;
步骤6、根据如下公式:
获取交通事故引起的拥堵的最短消散时间t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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