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驾驶员驾驶行为提醒系统及方法、汽车在审
申请号: | 202011573967.0 | 申请日: | 2020-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7245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30 |
发明(设计)人: | 陶鹏鹏;何志宇;李晶;张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W40/09 | 分类号: | B60W40/09;B60W40/10;B60W50/14 |
代理公司: | 北京五月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94 | 代理人: | 朱成蓉 |
地址: | 241006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驾驶员 驾驶 行为 提醒 系统 方法 汽车 | ||
本发明提供一种驾驶员驾驶行为提醒系统及方法、汽车,该系统包括中央处理器、人脸识别摄像头、ADAS系统、EMS系统、重量加速传感器以及报警装置;人脸识别摄像头采集驾驶员的面部识别信息,并传输至中央处理器;ADAS系统采集车辆的车道偏离信息,并传输至中央处理器;EMS系统采集车辆的转速信息,并传输至中央处理器;重量加速传感器采集车辆的加速度信息,并传输至中央处理器;中央处理器根据面部识别信息、车道偏离信息、转速信息以及加速度信息判断驾驶员是否存在路怒驾驶行为;当判断驾驶员存在路怒驾驶行为时,控制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本发明提供的方案,能够及时判断并提醒因路怒症产生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员,降低危险驾驶行为系数,提高行车安全。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汽车驾驶员驾驶行为提醒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驾驶员驾驶行为提醒系统及方法、汽车。
背景技术
当前针对汽车危险驾驶、饮酒驾驶、疲劳驾驶等等已经有相关应用解决方案,但是对于因驾驶员路怒产生的临时、故意危险驾驶行为尚没有提示预警,然而往往现在很多车祸也都是因为前后两车因路怒互相超车、别车等产生的,因此需要对驾驶员路怒行为作出安全提醒。
基于上述驾驶员路怒驾驶行为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尚未有相关的解决方案;因此迫切需要寻求有效方案以解决上述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技术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一种驾驶员驾驶行为提醒系统及方法、汽车,旨在解决现有驾驶员路怒的危险驾驶行为。
本发明提供一种驾驶员驾驶行为提醒系统,包括中央处理器、人脸识别摄像头、ADAS系统、EMS系统、重量加速传感器以及报警装置;人脸识别摄像头用于采集驾驶员的面部识别信息,并将面部识别信息传输至中央处理器;ADAS系统用于采集车辆的车道偏离信息,并将车道偏离信息传输至中央处理器;EMS系统用于采集车辆的转速信息,并将转速信息传输至中央处理器;重量加速传感器用于采集车辆的加速度信息,并将加速度信息传输至中央处理器;中央处理器用于接收面部识别信息、车道偏离信息、转速信息以及加速度信息,并根据面部识别信息、车道偏离信息、转速信息以及加速度信息判断驾驶员是否存在路怒驾驶行为;当判断驾驶员存在路怒驾驶行为时,中央处理器控制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提醒。
进一步地,中央处理器根据面部识别信息、车道偏离信息、转速信息以及加速度信息中的一个或多个来判断驾驶员是否存在路怒驾驶行为;当判断驾驶员存在路怒驾驶行为时,中央处理器通过TCU模块强行控制车辆进行降速。
进一步地,报警装置包括报警仪表,中央处理器通过控制报警仪表弹出文字提醒,从而进行提示。
进一步地,报警装置包括扬声器,中央处理器通过控制扬声器发出语音提醒,从而进行提示。
进一步地,报警装置包括双闪灯,中央处理器通过控制双闪灯打开,从而进行提醒。
进一步地,在车辆处于驾驶状态时,人脸识别摄像头用于实时采集驾驶员的面部识别信息,面部识别信息包括面部表情,当采集的面部表情不同于上一秒拍摄读取的面部表情时,判断驾驶员存在路怒驾驶行为的指标一;ADAS系统用于实时检测车辆在单位时间内是否存在连续变道,当存在连续变道时,判断驾驶员存在路怒驾驶行为的指标二;EMS系统用于实时采集车辆的转速信息,当采集到500ms内出现转速达到3000rpm以上时,判断驾驶员存在路怒驾驶行为的指标三;重量加速传感器用于实时采集车辆的加速度信息,并在单位时间内采集到车辆出现交替出现的急减速和急加速使,判断驾驶员存在路怒驾驶行为的指标四;中央处理器实时接收指标一、指标二、指标三以及指标四,并根据指标一、指标二、指标三以及指标四同时存在时,判断驾驶员在故意路怒驾驶行为。
进一步地,中央处理器根据指标一、指标二、指标三以及指标四每五秒进行判断一次;当中央处理器连续三次判断出故意路怒驾驶行为时,中央处理器通过TCU模块强行控制车辆进行降速。
相应地,本发明还提供一种驾驶员驾驶行为提醒方法,包括以下过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157396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