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食品加工用肉类烟熏烘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302107.2 | 申请日: | 2020-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211689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1 |
发明(设计)人: | 彭寿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未来食研室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B4/052 | 分类号: | A23B4/05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王鑫 |
地址: | 2112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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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食品 工用 肉类 烟熏 烘烤 装置 | ||
1.一种食品加工用肉类烟熏烘烤装置,包括外筒(1),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1)的内底壁固定连接有内筒(2),外筒(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产烟烘烤装置(3),外筒(1)与内筒(2)之间设有出烟装置(4),出烟装置(4)的内圈设有旋转悬挂装置(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食品加工用肉类烟熏烘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产烟烘烤装置(3)包括产烟室(301)、加料口(302)、灰屑室(303)、落灰口(304)、热源柱(305)和通烟道(306),产烟室(301)固定连接于外筒(1)的底部,加料口(302)开设于产烟室(301)的外表面,灰屑室(303)与产烟室(301)的底部固定连接,落灰口(304)开设于产烟室(301)的内底壁并与灰屑室(303)连通,热源柱(305)的底部与产烟室(301)的内底壁固定连接,且热源柱(305)的上端贯穿产烟室(301)的内顶壁与外筒(1)的底部并延伸至内筒(2)的内部,通烟道(306)贯穿产烟室(301)的内顶壁与外筒(1)的底部,且通烟道(306)连通产烟室(301)与外筒(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食品加工用肉类烟熏烘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烟装置(4)包括出烟孔(401)、外环盖(402)、通烟叶片(403)和限位卡柱(404),出烟孔(401)开设于内筒(2)的内壁并与外筒(1)连通,外环盖(402)与分别于内筒(2)的顶部和外筒(1)的顶部滑动密封,通烟叶片(403)位于外筒(1)中,且通烟叶片(403)的顶端与外环盖(402)的底部固定连接,限位卡柱(404)的底端的一侧与外环盖(402)的内圈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食品加工用肉类烟熏烘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悬挂装置(5)包括内环盖(501)、挂钩(502)、拉环(503)、固定板(504)、齿环(505)、电机(506)、转盘(507)和连接板(508),内环盖(501)的外圈与限位卡柱(404)活动卡接,挂钩(502)固定连接于内环盖(501)的底端,拉环(503)固定连接于内环盖(501)的顶端,固定板(504)固定连接于热源柱(305)的顶部,齿环(505)通过轴承与固定板(504)的上表面固定连接,电机(506)与固定板(504)的上表面固定连接,转盘(507)与电机(506)的输出端固定连接,连接板(508)的两端分别与转盘(507)的底部和齿环(505)的上表面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食品加工用肉类烟熏烘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源柱(305)的外表面通过密封环与外筒(1)的底部密封。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食品加工用肉类烟熏烘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料口(302)通过合页活动铰接有封门,且封门与加料口(302)滑动密封。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食品加工用肉类烟熏烘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烟叶片(403)为与外筒(1)内部相适配的曲形叶片。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食品加工用肉类烟熏烘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环盖(501)的内圈并位于其底部开设有与齿环(505)的外圈相适配的卡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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