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治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0451393.9 | 申请日: | 2020-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2580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3 |
发明(设计)人: | 王金旺;刘雷陈;黄鹏;李春祥;张伟强;李良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远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J15/00 | 分类号: | F23J15/00;F23J15/02;B01D53/75;B01D53/90;B01D53/56;B01D53/48;B01D46/02;B01D50/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加减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34 | 代理人: | 张积峰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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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物 锅炉 烟气 脱硫 除尘 一体化 治理 系统 | ||
1.一种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治理系统,包括生物质锅炉(10),所述生物质锅炉(10)包括锅炉本体(11)、省煤器(12)和空预器(13),其特征在于:所述治理系统还包括烟气依次流入的干法脱硫装置(14)和除尘脱硝一体化装置(15),所述干法脱硫装置(14)通过引出烟道与所述锅炉本体(11)相连接、用以使所述锅炉本体(11)炉段所在温度区间与所述干法脱硫装置(14)和所述除尘脱硝一体化装置(15)的工作温度相适配,所述除尘脱硝一体化装置(15)与通过所述省煤器(12)与所述空预器(13)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治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省煤器(12)的出口端与所述空预器(13)的入口端相连接,所述空预器(13)的出口端连接有锅炉尾部烟气系统(2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治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炉尾部烟气系统(20)包括烟气依次流入的引风机(21)和烟囱(22),所述引风机(21)的入口端与所述空预器(13)的出口端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治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风机(21)的出口端与所述干法脱硫装置(14)的入口端相连通,用以提高烟气循环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治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脱硝一体化装置(15)包括烟气依次流入的原烟气进口段(151)、除尘组件(152)、脱硝组件(153)和净烟气出口段(154);所述原烟气进口段(151)与所述干法脱硫装置(14)的出口端相连接,所述净烟气出口段(154)与所述省煤器(12)的入口端相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治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组件(152)为袋式除尘器或电袋除尘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治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脱硝组件(153)包括喷氨格栅、脱硝反应器和氨水蒸发器,所述脱硝组件(153)设于净气室(155)或净烟气出口段(154),所述脱硝组件(153)的外周壁与所述净气室(155)或净烟气出口段(154)的内周壁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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