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前保护杠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0519685.1 | 申请日: | 2020-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0024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9 |
发明(设计)人: | 王超;王燕德;钱治江;闫华亮;何宇辰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开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9/24 | 分类号: | B60R19/2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 11337 | 代理人: | 于国强 |
地址: | 055751***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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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保护 结构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汽车前保护杠结构,汽车包括前保险杠和前纵梁,所述前纵梁与所述前保险杠相连,所述前保护杠结构与所述前纵梁相连;所述前保护杠结构包括前护杠、安装支架、连接板和连接纵梁,所述前护杠设置在所述前保险杠的外侧,所述前护杠与所述安装支架相连,所述安装支架与所述连接板和前纵梁相连,所述连接板与所述连接纵梁相连,所述连接纵梁与所述前纵梁相连。优点是:前保护杠结构具有很强的吸能效果,在汽车遭受碰撞的时候能够降低冲击力对乘员的伤害,对车内乘员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使电动皮卡汽车即便是在没有安全气囊的情况下,也能够保障车内人员的人身安全。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皮卡汽车车身结构设计制造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前保护杠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环保意思的提高,电动汽车逐渐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而既能拉货又能载人的电动皮卡汽车更是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青睐。由于考虑到制造成本,以及广大的用户群体的要求,每辆电动皮卡上安装安全气囊必然会增加广大用户的经济负担,从而会影响电动皮卡汽车的发展。
目前,为了保证驾驶乘员的安全,很多高速电动汽车不得不安装安全气囊,才能保证驾驶乘员在汽车碰撞事故中的生命安全,而一些低速电动汽车又很少考虑汽车碰撞事故中的乘员保护,就没有安装安全气囊,这就导致低速电动汽车在出现碰撞的时候会对乘员造成较大的冲击伤害,无法保障乘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前保护杠结构,从而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前述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汽车前保护杠结构,汽车包括前保险杠和前纵梁,所述前纵梁与所述前保险杠相连,所述前保护杠结构与所述前纵梁相连;所述前保护杠结构包括前护杠、安装支架、连接板和连接纵梁,所述前护杠设置在所述前保险杠的外侧,所述前护杠与所述安装支架相连,所述安装支架与所述连接板和前纵梁相连,所述连接板与所述连接纵梁相连,所述连接纵梁与所述前纵梁相连。
优选的,所述前护杠包括护杠本体和与所述护杠本体相连的上护耳、左护耳和右护耳,所述护杠本体设置在所述前保险杠的正前方,并与所述前保险杠相距一定距离,所述上护耳设置在所述护杠本体的上端,所述左护耳和所述右护耳分别设置在所述护杠本体的左右两侧,所述上护耳、左护耳和所述右护耳分别自其与所述护杠本体的连接处向靠近所述前保险杠的方向倾斜延伸。
优选的,所述护杠本体为矩形框架,所述上护耳、左护耳和右护耳均呈拱形,所述上护耳、所述左护耳和所述右护耳均开口朝向护杠本体。
优选的,所述前保护杠结构包括两个并列且间隔设置的安装支架,分别为第一安装支架和第二安装支架,所述第一安装支架和所述第二安装支架均与所述护杠本体相连,所述第一安装支架与所述左护耳位于同一侧,所述第二安装支架与所述右护耳位于同一侧,且所述第一安装支架和所述第二安装支架分别位于所述左护耳和所述右护耳的下方。
优选的,所述前保护杠结构包括两个连接板,分别为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一安装支架与所述护杠本体相连的一端向下凸出延伸与第一连接板相连;所述第二安装支架与所述护杠本体相连的一端向下凸出延伸与第二连接板相连。
优选的,所述前保护杠结构包括两个连接纵梁,分别为第一连接纵梁和第二连接纵梁,所述第一连接纵梁和所述第二连接纵梁并列且间隔设置,所述第一连接板远离所述第一安装支架的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纵梁相连,所述第二连接板远离所述第二安装支架的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纵梁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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