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钢管切割机用送料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0705921.9 | 申请日: | 2020-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2625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2 |
发明(设计)人: | 陈刚;陈泉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州泉欣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21/00 | 分类号: | B23D21/00;B23D33/00;B23D33/02;B23Q7/03 |
代理公司: | 杭州赛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0 | 代理人: | 宋飞燕 |
地址: | 313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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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管 切割机 用送料 装置 | ||
1.一种钢管切割机用送料装置,包括传送机构(1),所述钢管设于所述传送机构(1)上,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机构(1)连接有一间歇驱动机构(2),所述传送机构(1)在间歇驱动机构(2)作用下间歇移动所述钢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管切割机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机构(1)包括主动轮(11)和从动轮(12),所述主动轮(11)和所述从动轮(12)外配合设有传送带(13),所述钢管设置在所述传送带(13)的上表面,所述间歇驱动机构(2)与所述主动轮(11)固定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钢管切割机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轮(11)为主动齿轮,所述从动轮(12)为从动齿轮,所述传送带(13)为齿轮同步带。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钢管切割机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间歇驱动机构(2)为不完全齿轮机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钢管切割机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完全齿轮机构包括不完全驱动齿轮(21)、与所述不完全驱动齿轮(21)外啮合的被动齿轮(22);所述不完全驱动齿轮(21)的中心轴连接有电机(23);所述不完全驱动齿轮(21)通过电机(23)驱动所述被动齿轮(22)转动及停止;所述被动齿轮(22)的中心轴与所述主动轮(11)的中心轴固定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钢管切割机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完全驱动齿轮(21)包括驱动轮本体(211),所述驱动轮本体(211)周向设有第一锁止弧(212)和轮齿部(213),所述第一锁止弧(212)轴向延伸;所述被动齿轮(22)包括与所述轮齿部(213)啮合的第一齿轮(221),所述第一齿轮(221)中心轴固定连接有锁止轮(222),所述锁止轮(222)周向设有与所述第一锁止弧(212)相配合的第二锁止弧(2221)。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钢管切割机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钢管放置台(3),所述钢管放置台(3)上设有与钢管相配合的限位槽(31),所述钢管放置台(3)上设有与切割刀相配合的切割刀槽(32)。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钢管切割机用送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管放置台(3)配合所述限位槽(31)底部设有若干从动辊(4),所述从动辊(4)配合所述钢管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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