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车、转运装置及物流配送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0756818.7 | 申请日: | 2020-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214909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15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63/02 | 分类号: | B62D63/02;B62D33/077;B65G63/00;B65G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地址: | 102200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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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 转运 装置 物流配送 系统 | ||
1.一种无人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盘(11),所述底盘(11)上设置有沿所述底盘(11)上表面延伸的导向凹槽(111),所述导向凹槽(111)贯穿所述底盘(11)的端面;以及
车厢(12),所述车厢(12)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底盘(11)上,并位于所述导向凹槽(111)的上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凹槽(111)在所述底盘(11)上沿所述无人车(1)的行驶方向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11)上设置有第一定位结构,所述车厢(12)设置有第二定位结构,所述第一定位结构能够与所述第二定位结构配合,以使所述车厢(12)固定于所述底盘(11)上;所述第一定位结构能够与所述第二定位结构脱离,以使所述车厢(12)与所述底盘(11)分离。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结构和所述第二定位结构的其中一个为定位柱,另一个为定位槽,所述定位柱能够插接于所述定位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柱设置有四个,四个所述定位柱呈矩形设置于所述底盘(11)上,所述定位槽与所述定位柱数量相同且一一对应。
6.一种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转运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无人车的车厢(12),所述转运装置(2)包括升降机构(21)和传送带结构(22),所述传送带结构(22)的传输端能够伸入所述无人车的底盘(11)的导向凹槽(111)内,所述升降机构(21)能够带动所述传送带结构(22)上升,以将所述车厢(12)抬离所述底盘(11);所述升降机构(21)能够带动所述传送带结构(22)下降,以将所述车厢(12)放置于所述底盘(1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带结构(22)包括支架(221)、带轮(222)和套设于所述带轮(222)上的传送带(223),所述升降机构(21)的输出端与所述支架(221)相连,所述带轮(222)设置有至少两个,其中两个所述带轮(222)分别设置于所述支架(221)的两端,所述带轮(222)能够带动所述传送带(223)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机构(21)为液压缸、气缸或电推杆。
9.一种物流配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无人车和如权利要求6-8任一项所述的转运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物流配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车(1)相对于所述转运装置(2)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当所述无人车(1)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传送带结构(22)的传输端能够伸入所述底盘(11)的所述导向凹槽(111)内,所述升降机构(21)能够带动所述传送带结构(22)上升,以将所述车厢(12)抬离所述底盘(11);当所述无人车(1)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升降机构(21)能够带动所述传送带结构(22)下降,以将所述车厢(12)放置于所述底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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