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平原地区高速铁路弃渣消纳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2020820076.X | 申请日: | 2020-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223857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9 |
发明(设计)人: | 冯子亮;张东卿;张建文;薛元;刘菀茹;郭巍;沈均;李睿;黄鹏举;李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09B1/00 | 分类号: | B09B1/00;E03F5/04;E02D17/02;E02D27/12;E04H17/00;E02D29/02 |
代理公司: |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51221 | 代理人: | 范文苑 |
地址: | 610031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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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平原 地区 高速铁路 弃渣消纳 构造 | ||
1.一种平原地区高速铁路弃渣消纳构造,其特征在于,位于高速铁路桥梁之下,包括沿铁路横向设置的两条排水沟一(11)和沿铁路纵向设置的两条排水沟二(12),相邻的所述排水沟一(11)和所述排水沟二(12)连接,所述排水沟一(11)和所述排水沟二(12)之间的区域用于消纳填筑体(5),所述填筑体(5)为弃渣压实体,所述排水沟二(12)远离所述填筑体(5)的一侧设有防护栅栏(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原地区高速铁路弃渣消纳构造,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相邻两个承台(3)之间的基坑(1),所述基坑(1)用于消纳填筑体(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平原地区高速铁路弃渣消纳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坑(1)和所述承台(3)之间的间距为2-3m,所述基坑(1)的深度为1-3m。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平原地区高速铁路弃渣消纳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沟二(12)能够替换为支挡结构(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平原地区高速铁路弃渣消纳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挡结构(4)为L型挡墙或挡渣墙。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平原地区高速铁路弃渣消纳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栅栏(7)和相邻的所述支挡结构(4)之间设有装土编织袋(6)。
7.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平原地区高速铁路弃渣消纳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填筑体(5)一侧设有检修通道(8),所述检修通道(8)设于所述排水沟二(12)和所述防护栅栏(7)之间,所述检修通道(8)沿铁路纵向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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