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高空作业消防机器人有效
申请号: | 202020849149.8 | 申请日: | 2020-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694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9 |
发明(设计)人: | 黄志远;徐必勇;李健;赵玄烨;杜平;马汉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恒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27/00 | 分类号: | A62C27/00;A62C31/03;A62C31/28;A62C37/40 |
代理公司: | 南京瑞华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68 | 代理人: | 梁金娟 |
地址: | 239000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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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空作业 消防 机器人 | ||
1.一种高空作业消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底盘,所述底盘上侧连接有回转机构,所述回转机构上侧设有回转平台,所述回转平台上侧设有控制箱、液压动力机构和升降机构,所述控制箱与液压动力机构连接,所述升降机构上侧设有升降台,所述升降台上侧铰接有消防炮,所述消防炮与升降台之间铰接有伸缩油缸,所述回转机构、升降机构、伸缩油缸和消防炮分别与液压动力机构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空作业消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炮包括喷雾风机和设置在喷雾风机两侧的水炮炮头,所述喷雾风机包括风机马达和与风机马达连接的风叶,所述风机马达与液压动力机构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空作业消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机构为剪叉式升降机构,且其最大举升高度为5至15米。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空作业消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叉式升降机构采用锰钢矩形管制作形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空作业消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下侧有行走机构,所述行走机构与液压动力机构连接,所述行走机构包括履带式行走机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空作业消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上铰接有多个支腿,所述支腿与底盘之间铰接有支腿油缸,所述支腿油缸与液压动力机构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空作业消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动力机构包括燃油箱、发动机、液压泵、电磁阀组和液压油箱,所述发动机与燃油箱、控制箱和液压泵分别连接,且其一侧设有散热器,所述液压泵与电磁阀组和液压油箱管路连接,所述回转机构、升降机构、伸缩油缸和消防炮分别与电磁阀组管路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空作业消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连接有遥控终端。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高空作业消防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泵与回转机构、升降机构、伸缩油缸和消防炮之间连接机械控制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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